为什么可以在类的定义中实例化自己?不会递归到底吗?

为什么可以在类的定义中实例化自己?不会递归到底吗?

答:最近遇到这个问题有点想不明白,翻阅了很久大致明白了。我总结成以下4点:

1.为什么可以在类的定义中实例化自己而不会编译出错?

答:因为类A加载到JVM上,声明属于当前包下,所以编译时,属性虽然有类A,但是类A可以在JVM找到,所以不会报错。

参考: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363152743.html

作者:https://zhidao.baidu.com/usercenter?uid=605b4069236f25705e79db00&role=ugc

2.为什么在方法中可以实例化对象而不会递归出错?

class A {
    public A funA(){
        A a = new A();//a为局部变量
        return a;
    }
}
...main(...){
    A aa = new A();
    A bb = aa.funA();//相当于利用方法funA造了一个对象
}

答:方法是等到被调用时才去执行的、才去new对象的。同理这时可以找到类A而不会编译出错,而方法中new完后就返回a,没有其他操作了,里面的对象虽然也有此方法,但没有去调用。如果要递归,那应该是要不断用对象去调用此方法才会递归

3.为什么属性为类自己的对象时就递归出错了?

class A {
    A a = new A();//a为属性
}
...main(...){
    A aa = new A();//此时堆溢出
}

答:此时类A有一个属性是a ,而a是A类的,则属性a作为对象,也有一个属性a,所以当类A实例化后,每个属性a都会包含属性a,这样不断递归下去,直到堆溢出。

4.为什么属性为类自己的对象时,声明为static就不出错了?

class A {
    static A a = new A();//a为静态的属性
}
...main(...){
    A aa = new A();//完全可以
}

答:因为static随着类的加载而加载,之后再造对象是共享之前的static属性的,所以就不会再去new对象了。(类似单例模式的饿汉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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