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极类型 | 二级类型 | 含义 | ||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名称 | |
1 | 耕地 | —— | —— |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耕地、新开荒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的农果、农桑、农林用地;耕种三年以上的滩地和滩涂 |
11 | 水田 |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以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稻和旱地作物轮种的耕地 | ||
111 | 山区水田 | |||
112 | 丘陵水田 | |||
113 | 平原水田 | |||
114 | 大于25度坡地水田 | |||
12 | 旱地 | 指无灌溉水源及设施,靠天然降水生长作物的耕地;有水源和浇灌设施,在一般年景下能正常灌溉的旱作物耕地;以种菜为主的耕地,正常轮作的休闲地和轮歇地 | ||
121 | 山区旱地 | |||
122 | 丘陵旱地 | |||
123 | 平原旱地 | |||
124 | 大于25度坡地旱地 | |||
2 | 林地 | —— | —— | 指生长乔木、灌木、竹类、以及沿海红树林等林业用地 |
21 | 有林地 | 指郁闭度>30%的天然木和人工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防护林等成片林地 | ||
22 | 灌木地 | 指郁闭度>40%、高度在2米以下的矮林地和灌丛林地 | ||
23 | 疏林地 | 指郁闭度为10%~30%稀疏林地 | ||
24 | 其它林地 | 未成林造林地、迹地、苗圃及各类园地(果园、桑园、茶园、热作林园等) | ||
3 | 草地 | —— | —— | 指以生长草本植物为主,覆盖度在5%以上的各类草地,包括以牧为主的灌丛草地和郁闭度在10%以下的疏林草地 |
31 | 高覆盖度草地 | 指覆盖度在>50%的天然草地、改良草地和割草地。此类草地一般水分条件较好,草被生长茂密 | ||
32 | 中覆盖度草地 | 指覆盖度在20%~50%的天然草地和改良草地,此类草地一般水分不足,草被较稀疏 | ||
33 | 低覆盖度草地 | 指覆盖度在5%~20%的天然草地。此类草地水分缺乏,草被稀疏,牧业利用条件差 | ||
4 | 水域 | —— | —— | 指天然陆地水域和水利设施用地 |
41 | 河渠 | 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的河流及主干渠常年水位以下的土地,人工渠包括堤岸 | ||
42 | 湖泊 | 指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年水位以下的土地 | ||
43 | 水库坑塘 | 指人工修建的蓄水区常年水位以下的土地 | ||
44 | 永久性冰川雪地 | 指常年被冰川和积雪所覆盖的土地 | ||
45 | 滩涂 | 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侵地带 | ||
46 | 滩地 | 指河、湖水域平水期水位与洪水期水位之间的土地 | ||
5 | 城乡、工矿、居民用地 | —— | —— | 指城乡居民占及县镇以外的工矿、交通等用地 |
51 | 城镇用地 | 指大、中、小城市及县镇以上建成区用地 | ||
52 | 农村居民点 | 指镇以下的居民用地 | ||
53 | 其它建设用地 | 指独立于城镇以外的工矿、大型工业区、油田、盐场、采石场等用地、交通道路、机场及特殊用地 | ||
6 | 未利用土地 | —— | —— | 目前还未利用、包括难利用的土地 |
61 | 沙地 | 植被覆盖度在5%以下的土地,包括沙漠,不包括水系中的沙滩 | ||
62 | 戈壁 | 指地表以碎砾石为主,植被覆盖度在5%以下的土地 | ||
63 | 盐碱地 | 指地表盐碱聚集,植被稀少,只能生长耐盐碱植物的土地 | ||
64 | 沼泽地 | 指地势平坦低洼,排水不畅,长期潮湿,季节性积水或常积水,表层生长湿生植物的土地 | ||
65 | 祼土地 | 指地表土质覆盖,植被覆盖度在5%以下的土地 | ||
66 | 祼岩石砾地 | 指地表为岩石或石砾,其覆盖面积>50%的土地 | ||
67 | 其它 | 指其他未利用土地,包括高寒荒漠,苔原等 | ||
耕地的三极编码为:1 山地; 2 丘陵; 3 平原; 4 大于25度的坡地(如“113”为平原水田) |
土地分类
最新推荐文章于 2023-11-22 22:47:16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