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针函数:本质是一个函数。函数返回类型是某一类型的指针
格式:类型标识符 * 函数名(参数表)
int *f(int x, int y);
int *fun();
int *p;
p = fun();
当一个函数声明其返回值为一个指针时,实际上就是返回一个地址给调用函数,用于需要该指针或地址的表达式中。
2.函数指针是指向函数的指针变量,即本质是一个指针变量。
格式:类型说明符 (*函数名)(参数表)
int (*f)(int x);
指向函数的指针包含了函数的地址,可以通过它来调用函数。其实这里不能称为函数名,应该叫做指针的变量名。这个特殊的指针指向一个整型值的函数地址。指针的声明必须和它指向函数的声明保持一致。
int Max(int a, int b)
{
return a>b?a:b;
}
int main()
{
int num = 0;
int (*MaxValue)(int m, int n) ;
num = MaxValue(3,4);
printf("最大数字是: %d\n", num);
}
指针名和指针函数运算符外面的括号改变了默认的运算符优先级。如果没有圆括号,就变成了一个返回整型指针的函数声明。辨别方法就是看函数名前面的指针“*”号有没有被括号"()"包含,如果被包含就是函数指针,反之则是指针函数。
3.回调函数
函数指针变量可以作为某个函数的参数来使用,回调函数就是一个通过函数指针调用的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