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hton_继承

继承
面向对象的编程带来的主要好处之一是代码的重用,实现这种重用的方法之一是通过 继承 机制。继承完全可以理解成类之间的 类型和子类型 关系。
假设你想要写一个程序来记录学校之中的教师和学生情况。他们有一些共同属性,比如姓名、年龄和地址。他们也有专有的属性,比如教师的薪水、课程和假期,学生的成绩和学费。
你可以为教师和学生建立两个独立的类来处理它们,但是这样做的话,如果要增加一个新的共有属性,就意味着要在这两个独立的类中都增加这个属性。这很快就会显得不实用。
一个比较好的方法是创建一个共同的类称为SchoolMember然后让教师和学生的类 继承 这个共同的类。即它们都是这个类型(类)的子类型,然后我们再为这些子类型添加专有的属性。
使用这种方法有很多优点。如果我们增加/改变了SchoolMember中的任何功能,它会自动地反映到子类型之中。例如,你要为教师和学生都增加一个新的身份证域,那么你只需简单地把它加到SchoolMember类中。然而,在一个子类型之中做的改动不会影响到别的子类型。另外一个优点是你可以把教师和学生对象都作为SchoolMember对象来使用,这在某些场合特别有用,比如统计学校成员的人数。一个子类型在任何需要父类型的场合可以被替换成父类型,即对象可以被视作是父类的实例,这种现象被称为多态现象。
另外,我们会发现在 重用 父类的代码的时候,我们无需在不同的类中重复它。而如果我们使用独立的类的话,我们就不得不这么做了。
在上述的场合中,SchoolMember类被称为 基本类 或 超类 。而Teacher和Student类被称为 导出类 或 子类 。
现在,我们将学习一个例子程序。

继承的定义

class A:
    def __init__(self):
        print('A 的构造方法')
class A1:
    def __init__(self):
        print('A1 的构造方法')
class B(A,A1):
    def __init__(self):
        print('B 的构造方法')
class B1:
    def __init__(self):
        print('B 的构造方法')
class C(B,B1):
    def __init__(self):
        print('C 的构造方法')
c=C()

结果如下:

C 的构造方法

继承的使用

class A:
    def __init__(self):
        print('A 的构造方法')
class A1:
    def __init__(self):
        print('A1 的构造方法')
class B(A,A1):
    def __init__(self):
        A.__init__(self)   #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任意指明
        A1.__init__(self)  #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任意指明
        print('B 的构造方法')
class B1:
    def __init__(self):
        print('B 的构造方法')
class C(B,B1):
    def __init__(self):
        B1.__init__(self)     #任意指明
        B.__init__(self)    #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任意指明
        #super(C,self).__init__()  #从左的第一个
        print('C 的构造方法')
c=C()

结果如下:

B 的构造方法
A 的构造方法
A1 的构造方法
B 的构造方法
C 的构造方法

继承参数的传递

class A:
    def __init__(self):
        print('A 的构造方法')
class A1:
    def __init__(self):
        print('A1 的构造方法')
class B(A,A1):
    def __init__(self,a,b):
        A.__init__(self)   #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任意指明
        A1.__init__(self)  #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任意指明
        print('B 的构造方法')
        print(a)
class B1:
    def __init__(self):
        print('B 的构造方法')
class C(B,B1):
    def __init__(self,a=None,b=None):
        B1.__init__(self)     #任意指明
        B.__init__(self,a,b)    #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任意指明
        #super(C,self).__init__()  #从左的第一个
        print('C 的构造方法')
c=C("1")

结果如下:

B 的构造方法
A 的构造方法
A1 的构造方法
B 的构造方法
1
C 的构造方法

python与java的区别:

Python中子类继承父类,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和Java不同,就是子类如果想用父类的方法,一定要显示调用父类方法,通俗的说就是,一定要写上,才能调用,不写上是不会自动继承的,
Python是多继承,java是单继承
Python
继承:是为了重用前人的成果
多继承:默认子类不会调用父类构造方法,如果想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要用父类名点出或者用super(类的自身,self) . init()从左的第一个开始
多态:方法重写:从左往右,从下往上找重写的方法
_ java_
继承:并不是单单为了不劳而获,本质是为了多态
实现:更好的多态,解决多继承的尴尬
单继承,确保每一个类只用一个父类,好处在对象的实例化过程变得简单
对象的实例化过程:从祖先到自己的每一个构造方法都会执行的过程
多态是也不复杂,因为父类要被重写的方法只有一个
A
B extend A
C extend B
new C() —> Object —> A —> B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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