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临时对象

一:临时对象产生的条件:
(1)创建一个无名对象时,会产生临时对象
如:int(8);
int a = int(8); //这就是用一个临时对象初始化一个int对象
(2) 用构造函数作为隐式类型转换函数时,会创建临时对象。(就是 进行转换时,会产生个临时对象)
这种一般是值传递或者const引用时,会创建一个临时对象.如:

 double d = 3.14;
 int &ri = d;

double 与int 类型不一致,需要适配,会创建一个临时对象int temp,temp的值为3,然后把temp传递给ri,如果修改ri的内容,只会导致temp的内容发生变化,而不会改变d的内容,这与程序员的期望不一致,造成错觉。因此,编译器拒绝这种隐式类型转换。
但是,如果是const引用,为什么可以呢?
因为const承诺了不会修改内容,就不会出现上面的情况,给程序员造成错觉。
**(3) 函数返回一个对象值时,会产生临时对象,函数中的返回值会以值拷贝的形式拷贝到被调函数栈中的一个临时对象。**如:

  int getvalue()
    	{
    		int a;
    		return a;
    	}
    	int main()
    	{
    		int b;
    		b = getvalue();
    	}

这样就会产生一个临时对象,用来保存getvalue函数中返回的值,再把临时对象的值赋值给b;
二:生成临时对象的最大表达式结束处即是临时对象的析构处

int main(){
	std::string x = "hello";
	std::string y = "world";
	const char * pz = (const char*)(x + y);
	printf("%s", pz);
}

以上代码是非法的,因为const char * pz = (const char*)(x + y);这句会生成一个临时对象 x + y,根据标准,这个临时对象会在表达式求值结束时析构,即在给pz赋值结束时,这个临时对象被析构掉,pz指向一段非法内存,在printf中对其引用自然非法.

int main(){
	std::string x = "hello";
	std::string y = "world";
	printf("%s", (const char*)(x + y));
}

以上代码是合法的,这个代码跟前一段代码相比更简洁,更重要的是,这一段代码是最安全的合法的。根据C++标准,x + y生成的临时对象会在在最大表达式结束处析构,这个最大表达式即printf函数调用,也就是说,在 printf 函数调用完成时才析构 x + y生成的临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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