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类指针可以指向派生类的对象,但是只能访问派生类的成员变量,不能访问派生类的成员函数。比如,在基类和派生类中,分别有一个声明相同而实现不同的成员函数,此时用基类指针指向派生类对象,派生类对象调用该函数,返回的结果却是基类函数计算的结果。
为了能让基类指针能访问派生类的成员函数,可以把在基类和派生类中原型相同的成员函数声明为虚函数。声明为虚函数后,当基类指针指向基类对象时,调用的是基类的成员函数;当基类指针指向派生类对象时,调用的是派生类的成员函数。有了虚函数,基类指针既可以实现基类的定义,又可以实现派生类的定义,这种现象就是C++多态性的一种表现。
有些情况下,把函数声明为虚函数,尽管没有语法错误,但没有意义:1)多个类之间,必须存在派生和继承的关系,把没有派生类的类成员函数声明为虚函数,不是真正意义的虚函数;2)在基类和派生类中,必须存在原型相同的成员函数,把派生类中没有重载的基类成员函数声明为虚函数,或者把基类中没有原型相同的派生类成员函数声明为虚函数,都不是真正意义的虚函数;3)不定义指向派生类的基类指针,声明的虚函数也没有实际意义。
满足了上面的前提条件,在下面的情况中,可以考虑把基类中的成员函数声明为虚函数:1)该函数的实现,可能会在派生类中被重新定义;2)该类的析构函数。而在这些情况下,不要把基类中的成员函数声明为虚函数:1)该函数的实现,肯定不会在派生类中被重新定义;2)该类的构造函数。
有几种特殊情况,特别说明:1)在基类和派生类中,存在原型相同的成员函数,如果基类的该函数被声明为虚函数,派生类的该函数即使没有被声明为虚函数,也会被默认为是虚函数;2)在基类和派生类中,存在原型相同的成员函数,如果派生类的该函数被声明为虚函数,基类的该函数没有被声明为虚函数,没有意义;3)在基类的成员函数被声明为虚函数,而在派生类中并没有重载该函数,当基类指针指向派生类时,可以调用基类的该函数。
在存在很多派生类的程序中,把在基类和派生类中原型相同的成员函数声明为虚函数,只需要定义一个基类指针,就可以访问派生类的函数;否则,每一个派生类都需要定义一个单独的指针,非常不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