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什么是类?
类是对现实生活中一类具有共同特征的事物的抽象。类的实质是一种类型,是比较复杂的类型,类是对一类“事物”的属性与行为的抽象。
对象
对象也称为实例,对象是一个具体存在的实体,类是对象的集合,对象是类的实例。
一、构造器
构造器是一种特殊的方法
[修饰词] 构造器名(参数列表){
}
修饰词:可以省略,也可以是public 、protected、private
构造器名:必须跟类名一样
参数列表:跟方法的规则一样
构造器不能定义返回类型,和void,一旦定义,将当普通方法来处理。
构造器是一个类创建对象的根本途径,当类new一个对象的时候就会调用构造器,如果用户没有为类显性定义构造器,系统会为该类提供一个默认的构造器。一旦定义构造器,系统将不会再提供默认的构造器。
- 通常使用构造器执行初始化
- 构造器的重载 同一个类中可以有多个构造器,参数列表不同,这种叫构造器的重载。
- 多个构造器中调用其他构造器使用this关键词调用,而且只能在构造器内使用,必须写在第一行。
二、方法
方法是类和对象的行为特征的一种抽象。方法等同于函数,但java是完全面向对象,所以方法不能单独存在,必须定义在类里面。要么属于类,要么属于对象。所以方法不能独立执行,必须由类或者对象去执行。
static 修饰的方法
static修饰的方法叫类的静态方法,属于类,可以使用类,或者对象来执行,对象的实际执行,还是改类在执行,没有static修饰的方法属于对象的方法,只能用对象来调用。不能用类调用。java方法的参数传递方式只有一种:值传递
方法重载
同名的方法,只要参数列表不通,就称为方法的重载。同一个类同一方法名,参数列表不同,其他部分没要求,调用的时候会根据实参列表来匹配。
成员变量与局部变量
在变量中根据定义的位置不同,主要分为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
成员变量 成员变量指的是类的范围里定义的变量
- 类变量
static 修饰的变量就是类变量,类变量是类初始化的时候就存在,直到类销毁,这个不是类的实例创建。用类来调用,虽然也可以用实例调用,但为了易读,还是习惯用类去调用。 - 实例变量
实例变量是从创建实例的时候开始存在,直到实例完全销毁,用类的实例来调用。
成员变量无须显式初始化。
- 类变量
- 局部变量 局部变量主要指的是方法里定义的变量
- 形参 定义方法的时候定义的变量,形参在方法内有效
- 方法局部变量 在方法内定义的变量,定义需要显性初始化,方法结束后失效
代码块局部变量 在代码块种定义的变量,需要显性初始化,代码块结束后失效。
一个类里面不能定义重复的成员变量名。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名字可以相同,这样局部变量会覆盖成员变量,在方法里要使用成员变量可使用this或类名来调用对应的成员变量。尽量避免这种相同的名字。
三、封装
封装是面向对象的三大特征之一,封装的意义就是把该隐藏的隐藏起来,把该暴露的暴露出来。
- 访问控制符
public protected private 不加修饰符default
- public 公共访问权限
- default 包访问权限
- private 类访问权限
- protected 子类访问权限
局部变量的作用域在方法内,不能被其他类访问到,所以不能用修饰符来修饰。
对于外部类来说,因为不在内部,所以privte、protected 没有什么意义。因此外包类只有public 或者不写,当public修复类的时候,文件名要跟类名一样。
四、继承
java的继承通过关键字extends来实现,java的子类不能够获得父类的构造器,java的子类只有一个直接的父类
- 重写父类的方法
两同两小一大:方法名相同,形成表相同,子类返回的类型要比父类的小或者相等,抛出的异常要比父类的小,子类访问的权限要比父类的大或者相等 - 用super来调用父类的被覆盖的方法,或者用父类的类名调用类方法。
- 调用父类的构造器 父类的构造器总会在子类的构造器前执行,用super显示调用父类构造器时必须放第一行,因此不能与this同时用。
五、多态
相同类型的变量,调用同一个方法时呈现出多种不同的行为特征,这就是多态。
- 多态的三个必要条件:要有继承,要有重写,父类引用指向子类对象。
六、 初始化块
初始化块定义
[修饰词]{
...
}
修饰词只能是static,或者没有修饰词的初始化块。
- 没有修饰词的初始化块
初始化块比构造器先执行,不能调用,也没有参数输入。所以可以把一些不需要参数的初始化放在初始化块种。 - static初始化块
静态初始化块,也叫类初始化块。这个是在类的初始化时运行,而不是创建对象时。不能对实例变量初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