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初恋

       在二十多年前的日本,有一位女孩,名字叫什么我也已经记不起了,只清楚一位很秀丽可爱的女孩。她的心中爱慕着一个男孩,那位男孩跟她曾经同班,他虽然并不潮流,但是在性格上坚强勇敢、充满正义和责任感。而且那位男孩心中也喜欢上了她,对她也难以忘怀。可是好景不长:后来两人在不同的学校继续读书,但是所在的学校之间的关系很差。但是她始终有一个信念:他始终是她最来之不易的初恋,即使所在的学校有很受男生喜欢。而他呢,自己也坚信她会属于自己,而且自己的能力,是有目共睹。有一天,他刚刚和坏不良学生打完架,在路上遇上了她,她趁着这个偶然的机会,说出了心里话。他这时并没有说话,但其实已经默许了。
       初恋并不是每个人都会有的事情,但却是来之不易、机会难得的事情。其实我觉得,无论是你多么有才华,无论你人际关系多好。既然自己已经能够得到了,那就应该好好珍惜你自己的拥有。不应该白白失去,更不应该去脚踏两条船。而且我相信,初恋本来是一种幸福,它既是给别人和自己一种快乐;也是对别人或者自己的一个尊重,对自己负责任。曾经听别人说:在日本,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有初恋的“萌芽”了,只不过不叫“初恋”而叫“幼驯染”(青梅竹马)而已。而到了16岁,有了自己的初恋更是很普遍正常的事的说。
       只是在我们的中国,“初恋”似乎和“早恋”一样,都是家庭当中的禁忌,认为未成年人谈恋爱不好,“会对成长不利”。众所周知,中华文化的传统观念是“家长制观念”,中国是一个家庭观念很浓厚的国家。家长的一句话或行为,往往会导致未成年人的各种权利受到侵犯。即使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也相当矛盾薄弱,而且很多是偏向于家长的。之不过,时代问题会变化,思想上也应该要慢慢要改变。虽然我由于个人的原因,从来没有亲身体验过初恋的滋味。但我是个独立作家,我经常从日本动漫游戏中、从中国的文学中知道初恋是什么、初恋给别人感觉是怎么的。初恋本身是一种“恋爱自由”,有没有青少年是拥有选择决定的权利。父母只有心理上的辅导和正确的引导,并没有资格去严厉的管理。这是父母对青少年成长和意愿的一种尊重,也对其的关爱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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