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标题:学习对象
2 关键词:对象
3 内容
A 对象是类概念下的实例。类是对某一类问题的通用的、抽象的描述,只有对象才能表示具体的问题。类与对象的关系类似于数据类型与变量的关系。
只有定义了类之后,才可以一类为模版声明该类的对象。定义对象的语句格式类似于普通变量的定义,只是定义对象时用类名取代了相应数据类型关键词。定义对象的一般格式如下:类名 对象名1,对象名2,...,对象名n;
例如定义a1 a2 a3三个具有相同结构的对象时可以表示为
A a1;
A a2,a3;
定义对象后可以通过对象名和成员运算符“.”来使用类的成员。在类体外访问类的非静态成员时,要指明该成员隶属于哪一个对象,既要通过对象来使用类的成员。通过类名来访问其数据成员的格式是:
对象名.成员名(实参列表)
例如可以通过已定义的对象a1 a2 a3来访问A的公有成员:
a1.set(1,2,0);
a2.set(0,0,0);
a3.set(5,5,0);
a1.d=10;
a1.print();
a2.print();
a3.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