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量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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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变量都有类型,类型可以是基本类型,也可以是引用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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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量名必须是合法的标识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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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量生命是一条完整的语句,因此每一个声明都必须以分号结束。
局部变量
局部变量,只在方法内部(方法花括号之间)有效,使用前必须声明和初始化值,如图:
实例变量
实例变量:类里面方法外面,从属于对象;如果不进行初始化,变量为本类型的默认值
数值变量默认值为0或者0.0;字符串变量默认值为u0000,即16位的0;布尔值变量默认为false;除了基本类型,其余默认值都是null。如图:
类变量
类变量与实例变量区别是多了一个关键词:static;类变量是从属于类的。如图:
常量
常量是初始化后不能再改变的值,所以常量可以被理解为一种特殊的变量,在程序运行过程中不允许被改变,使用关键词final,常量名一般使用大写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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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static final double PI=3.14; 其中static可以在final前或者后,因为static是修饰符(变量类型前的都是修饰符)不存在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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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量命名规范如图:
(1)变量名不要用拼音,用单词;(2)驼峰原则是指除第一个单词首字母小写外其它单词首字母大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