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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618–907年)是中国历史上一个辉煌的时期,不仅在经济、文化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在政治制度上也进行了许多创新。唐朝的官职体系体现了当时的政治智慧和社会管理水平,特别是中央与地方的官职制度。
中央官职体系
三省六部制
唐朝的中央政府采用的是三省六部制。
三省包括门下省、中书省和尚书省,它们共同构成了中央决策和执行的核心机构。中书省负责起草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核诏令,尚书省则负责执行诏令。
六部则是尚书省下的六个部门,包括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和工部,分别负责不同领域的政务管理。吏部负责官员的选拔和任免;户部主管财政和户籍;礼部掌管礼仪和教育;兵部负责军事事务;刑部主管司法和刑狱;工部则管理工程建设。
御史台
御史台是唐朝中央政府中的一个重要监察机构,它不隶属于三省六部制,而是与之平行,直接向皇帝负责。御史台的职责主要包括:
- 监督中央官员:监察中央各级官员的行为,防止腐败和不当行为。
- 巡视地方:定期巡视地方,检查地方官员的工作表现和遵守法律的情况。
- 审查案件:参与审查刑狱案件,确保司法公正。
- 肃整朝仪:监督朝廷礼仪,确保官员遵守朝仪规范。
大理寺
大理寺是唐朝中央政府中的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全国的重大刑事案件,确保司法公正。大理寺与刑部并列,但职责不同。刑部负责刑法的立法和司法行政工作,而大理寺的主要职责:
- 案件审理:大理寺负责审理全国的重大刑事案件,特别是涉及重大犯罪的案件。
- 法律解释:大理寺还负责解释法律条文,确保案件的判决符合法律规定。
- 司法监督:大理寺对全国的司法系统进行监督,确保各地的司法机关公正执法。
宰相制度的演变
宰相作为唐朝最高级别的官员之一,是皇帝的重要辅佐者。
唐朝初年,宰相的职位并不固定,三省长官皆为宰相。
到了唐玄宗时期,宰相制度逐渐稳定下来,设立有平章事、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职务,这些宰相级官员负责协助皇帝处理国家大事。
官制分类
- 职事官:又称实官,负责具体政务和管理工作的官员,拥有实际职权。例如:尚书令(正二品)、左右仆射(正三品上)、六部尚书(正三品下)。
- 文官:指负责文职工作的官员,主要处理政务、文书等工作。例如:中书舍人(正五品上)、给事中(正五品上)。
- 武官:指负责军事事务的官员,包括将领和军事官员。例如:节度使(正三品上)、都督(正三品下)。
- 女官:主要负责宫廷中的女性事务,如皇后和嫔妃的服务、后宫管理等。例如:尚宫(正四品下)、宫正(正五品下)。
- 散官:没有具体职务但享有官衔的官员,主要用于表彰功绩或资历。例如:光禄大夫(正四品上)。
- 封爵:授予贵族或有功之臣的荣誉称号,体现地位和特权。例如:国公(不计入官品)、郡王(不计入官品)。
- 勋官:授予有军功或重大贡献者的荣誉官衔,以表彰其功绩。例如:上柱国(正二品)、轻车都尉(正五品下)。
- 流外官:指那些不属于常规官僚体系的官员,通常包括一些低级别的官员或从事特定工作的人员。他们通常不计入正式的品级体系。例如:录事参军、校书郎。
- 斜封官:斜封官是指通过非正式途径获得官职的官员,这些官职往往是由皇帝私下授予的,而不是通过正常的官僚体系晋升获得。斜封官的任命通常缺乏正规程序的支持,被视为非正式或不正当的官职授予方式。
地方官职体系
道、州、县三级行政区划
唐朝的地方政府分为道、州、县三个层级。
道是最大的行政区划单位,由中央直接派遣观察使和节度使管理,负责军事和行政监督。
州是中间层,由刺史领导,下辖多个县。
县是最基层的行政区划,由县令直接管理。
重要中央官职
宰相制度
- 初期三省长官皆为宰相:唐朝初年,门下省的黄门侍郎、中书省的中书令和尚书省的左右仆射都被视为宰相级官员,共同参与国家大事的决策。
- 平章事:随着政治制度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宰相级职务,如平章事,这些官员负责协助皇帝处理国家大事,地位与宰相相当。
- 同中书门下三品:这是另一种宰相级职务,持有此职位的官员同样参与决策过程。武周时改称为“同凤阁鸾台三品”。
-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这是唐朝后期宰相制度的一种形式,这些官员与平章事类似,都是宰相级官员,共同参与国家大事的决策。武周时改称为“同凤阁鸾台平章事”。
- 同平章事: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类似,但没有明确指出与中书省或门下省的联系,也属于宰相级别的官职。
- 参知政事:在唐朝后期,参知政事也是一个重要的宰相级官职,这些官员参与国家大事的决策过程。
“中书门下”指的是三省中的中书省和门下省。中书、门下二省地处宫内,尤为机要,故常联称。
“三品”指的是官阶。“同三品”是因为中书令、侍中是中书、门下正三品官,加此衔以示其与中书令、侍中享有同等权力及待遇,此衔为参政标志,虽本官品级高于三品者也要加此衔才得为宰相。
“平章事”指的是平等协商国事的意思,而“参知政事”指的是参与知晓并管理国家政务。这些职位最初可能是临时任命的,用于完成特定的任务,但由于经常性地进行并且时间较长,这些职位最终固定了下来。
“同”字在唐朝官职名称中表示“等同于”或“相当于”,带有临时任命和破格提拔的意味,使得原本不具备相应地位的官员(本官阶品较低)也能拥有相应的权力。带有“同”字的官职都属差遣性质,本身并无品秩,任此职者必另兼职事官街。
中书省
- 中书令是中书省的首长,负责起草诏书,并参与重大决策。中书令一职通常由高级官员担任,是重要的决策参与者。正三品上。
- 中书舍人是中书省的高级官员,主要负责起草诏书和其他重要文件,以及审核各种奏章。正五品上。
门下省
- 侍中:侍中是门下省的长官,在唐朝初期拥有较高的地位和权力,负责审议中书省起草的诏令,对其进行审核和把关,确保政令的合理性、合法性以及是否符合国家的利益和政策。正三品上。
- 门下侍郎:唐朝初期的黄门侍郎后来改称门下侍郎,门下侍郎是门下省的副长官,辅助侍中处理门下省的各项事务。在侍中缺位时,门下侍郎有时会代行侍中的职责。正四品上。
- 给(jǐ)事中:给事中也是门下省的官员,主要负责对呈递给皇帝的奏折进行审查,确保其内容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要求。他们有权否决不合理或不符合规定的奏折。正五品上。
尚书省
- 尚书令:是尚书省的最高长官,但通常由亲王担任而不实际参与政务,实际上尚书省的实际领导人是左右仆射。正二品(通常虚设,不常授)。
- 左仆射(yè) 和 右仆射(yè):是尚书省的实际领导人,负责日常政务,协调六部之间的工作。正三品上。
- 六部尚书:分别是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的最高长官,负责各自领域的具体政务,如吏部负责官员的选拔和任命,户部负责财政和税收等。正三品下。
- 六部侍郎:是各部的副长官,协助尚书处理政务,同时也会参与到具体业务的管理中。正四品下。
- 郎中、员外郎等:各部下属官员,负责具体业务操作,如处理日常文书、执行政策指令等。分别为正五品上、正六品上。
重要地方官职
道一级官职
- 观察使:监察本道内州县官员的政绩和廉政情况,并向中央汇报。同时也负责调查案件和处理突发事件。正四品上。
- 节度使:管理地方军事,维护边疆安全,同时还要处理一些民事纠纷,保持地区的稳定。掌握着较大的军事、行政和财政权力,在唐朝后期逐渐成为地方割据的重要因素。正三品上。
州一级官职
- 刺史:州的一把手,全面负责州内政务,包括税收、治安、司法等多个方面。正四品下。
- 别驾和长史:协助刺史处理州务,别驾通常负责军事事务,而长史则更多地参与民政管理,如土地分配、赈灾救济等。均为正五品下。
县一级官职
- 县令:负责县级行政区的治理,包括治安、税收、司法等方面。正六品下。
- 县丞和主簿:协助县令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县丞侧重于协助县令处理政务,而主簿则主要负责文书档案管理,确保文书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分别是正七品上、正七品下。
- 县尉:负责县级行政区的治安和军事事务,包括缉捕盗贼、维护治安等。正八品上。
特殊官职与荣誉职位
监察官职
- 御史大夫:御史台的最高长官,正三品,负责整个御史台的管理和运作,确保监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 御史中丞:御史大夫的副手,正四品,协助御史大夫管理御史台,同时承担重要的监察任务。
- 侍御史:正七品上,负责具体的监察工作,包括审查案件、巡视地方等,是御史台中的重要执行人员。
- 监察御史:正八品下,虽然品级不高,但其职责非常重要,包括但不限于监督官员行为、审查案件、巡视地方等。
法律官职
- 大理寺卿:大理寺的最高长官,负责总体管理和指导大理寺的工作。品级为正三品。
- 大理寺少卿:大理寺卿的副手,协助大理寺卿处理大理寺的日常事务。品级为正四品。
- 大理寺丞:负责中央各部门对地方各州司法案件的审查。品级为正五品。
- 其他:
- 寺正:大理寺内直接审理案件的官吏,是审案官中的最高品级,负责审理具体案件或前往地方复审。品级为正六品。
- 评事:负责案件的具体审理工作,协助大理寺卿和寺正处理案件。品级为正七品。
- 主簿:负责大理寺内部的文书和档案管理工作。品级为正八品。
- 录事:负责记录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各项事务,确保文书的准确性。品级为从八品。
- 司直:负责审查大理寺的判决是否公正合理,并处理相关的申诉案件。品级为正九品。
- 狱掾或狱丞或司狱:负责监狱管理,确保囚犯的监管和待遇符合规定。品级为从九品。
- 司务:负责大理寺内部的各种杂务和后勤支持。品级较低,通常是未入流。
宫廷侍卫官职
- 千牛卫大将军:主要负责皇宫内的警卫和安全,特别是保护皇帝的人身安全。正三品,直接向皇帝汇报工作。
- 千牛卫中郎将:作为千牛卫将军的副手,是千牛卫中的高级将领之一,正四品下。
- 金吾卫大将军:除了负责皇宫的安全外,还负责京城的治安管理,以及在必要时可以领兵作战。正三品,直接向皇帝汇报工作。
- 金吾卫中郎将:作为金吾卫将军的副手,是金吾卫中的高级将领之一,正四品下。
- 监门卫大将军:主要负责皇宫的门禁和安全检查,正三品,直接向皇帝汇报工作。
- 监门卫中郎将:作为监门卫将军的副手,是监门卫中的高级将领之一,正四品下。
女官
- 尚宫:负责皇后身边的重要事务,正四品下。
- 宫正:负责后宫纪律的官员,正五品下。
- 女史:负责记录宫廷活动的官员,正六品下。
- 才人:有多重含义,既可以指皇帝的妃嫔的一个等级,也可以指宫廷中的女官。作为女官,在宫廷中担任多种职务,正七品上。
荣誉职位
-
国公、郡王:不计入官品,荣誉性的爵位,授予贵族或有功之臣。
-
太师、太傅、太保等三公之位虽无实际权力,但象征着极高的荣誉,通常授予德高望重的老臣或者皇室成员。
- 太师:正一品,荣誉性的职位,象征辅佐君主的首席大臣。
- 太傅:正一品,荣誉性的职位,象征负责教育太子的大臣。
- 太保:正一品,荣誉性的职位,象征辅佐君主和教育太子的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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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柱国:正二品,荣誉性的职位,授予有军功的官员。
-
光禄大夫:正四品上,荣誉性的职位,通常授予有功绩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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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车都尉:正五品下,荣誉性的职位,授予有军功的官员。
其他官职
皇家官职
内侍官职
- 内侍省令:内侍省的最高长官,负责总体管理和指导内侍省的工作。太监主要归属于内侍省,这是一个专门为皇帝和后宫服务的机构。
- 内侍省监:是内侍省令的副手,协助内侍省令处理内侍省的日常事务。
- 内侍省少监:内侍省监的副手,协助内侍省监处理内侍省的日常事务。
- 内常侍:高级太监官职,负责皇帝和后宫的重要事务,有时也被赋予参与政事的机会。
- 内给(jǐ)事:内侍省的官员之一,负责传达皇帝旨意等事务。
秘书省
秘书监:秘书省的首席长官,负责管理皇家图书、文献资料等事务。
尚药局
- 尚药局奉御:负责皇帝及其家属医疗保健的官员。
- 医正:在尚药局内担任医疗职务的官员。
御马监
- 尚乘奉御:负责皇家马匹的饲养和管理。
宫廷乐官
- 教坊使:负责宫廷乐舞表演的官员。
太子属官
- 太子洗(xiǎn)马:太子属官,负责辅导太子学习经典、文学和历史等知识,并处理太子的日常事务。
中央官职
军事官职
- 十二卫大将军:掌管宫廷禁军和各卫所的军事力量。
- 诸卫中郎将:也称诸卫将军,作为大将军的副手,是诸卫中的高级将领。
- 诸卫郎将:负责具体军事行动的执行,是诸卫中的中级将领。
- 都督府都督:负责某一地区军事防御的高级将领。
礼仪与祭祀官职
- 太常寺卿:负责国家祭祀活动的官员。
- 太常寺少卿:太常寺卿的副手,协助处理祭祀等相关事务。
- 太乐(yuè)令:负责音乐演奏和乐师管理的官员。
礼宾和外交官职
- 鸿胪寺卿:主管朝廷的礼仪和接待外国使节的事务。
- 鸿胪寺少卿:鸿胪寺卿的副手,协助处理相关事务。
- 客省使:负责接待外国使节和处理外事的官员。
文化教育官职
- 国子监(jiàn)祭酒:国子监的最高长官,负责皇家子弟和贵族子弟的教育。
- 博士:在各个学馆中教授经史子集等学问的专业教师。
- 助教:协助博士教学的教师。
学术顾问官职
- 翰林学士:在翰林院中从事文献编纂、文学创作和政策咨询的官员。在唐朝后期,翰林学士成为皇帝身边重要的智囊团成员,对政策制定有着重要的影响。
- 集贤院学士:在集贤院中从事学术研究和文学创作的官员。
农业与水利工程官职
- 司农寺卿:主管农业生产的官员,负责农田水利建设和农作物种植等事宜。
- 都水使者:负责水利工程规划和管理的官员。
航海与贸易官职
- 市舶使:负责海外贸易事务的官员,管理港口和对外贸易。
- 水运使:负责内河航运管理的官员。
财政官职
- 盐铁转运使:负责盐铁生产和运输的官员,对于国家财政至关重要。
- 度支郎中:度支司的官员,负责预算编制和财务审计等工作。
地方官职
地方监察官职
- 采访处置使:负责地方政务的视察和处理的官员,类似于今天的巡视员。
- 巡抚使:负责巡视地方、处理纠纷和改善地方治理的官员。
其他地方官职
- 团练使:负责地方民兵训练和组织的地方官员。
- 安抚使:负责安抚民众、处理地方纠纷的官员。
- 田曹参军:负责农业生产的官员,尤其是与土地和农民有关的事务。
官服制度
- 三品以上官员:着紫袍。紫色被视为最高贵的颜色之一,因此三品以上的官员有权穿着紫色的官服。
- 五品以上官员:着绯袍。绯色(深红色)是仅次于紫色的高贵颜色,五品以上官员有权穿着绯色官服。
- 六品以下官员:着绿袍。绿色官服适用于六品及其以下的官员,表示较低的品级。
除了官服的颜色以外,官员的帽子、腰带等配饰也根据品级有所不同。
其他
军事体系
- 府兵制:唐朝前期实行的兵制,府兵平时务农,农闲时进行军事训练,战时出征。府兵的装备和粮食大多需要自备。
- 各地的“军府”(折冲府)只是管理“府兵”的户籍和日常训练, 既不能统领“番上”的“府兵”,更没有战时指挥权。
- 番上府兵,由“十六卫”大将军统领。
- 兵员征发和调动由兵部掌控。
- 战时指挥权,在皇帝选派的元帅手中。
- 南衙卫兵:就是“南衙十六卫”,是国家军队,由“十六卫”大将军统领。除左右千牛卫和左右监门卫不领府兵、只负责警卫外,前“十二卫”都遥领全国府兵。
- 南衙十六卫:负责长安城南面防卫的十六个卫队,负责皇宫和长安城的安全。
- 左右千牛卫:主要职责是侍卫皇帝左右,负责皇帝的近身安全。其成员选拔严格,武艺高强。
- 左右监门卫:主要负责宫城诸门的守卫和门禁管理,把控人员和物品的进出,确保宫廷的安全和秩序。
- 十二卫:在唐朝前期,十二卫在军事指挥和管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部分负责京城的防卫,部分可能会参与对外征战。
- 左右金吾卫:负责皇宫的安全保卫工作、皇宫内外的巡逻和警卫工作,在重要节日和庆典期间负责维持皇宫区域的安全。
- 北衙禁军:是皇帝私人军队,是“募兵”,由皇帝亲信指挥。由“北门屯营”逐渐发展为“北衙六军”等,成为独立的建制,其中最为有名的一支就是“羽林军”。
- 北门屯营:位于长安城北门的屯驻部队,是唐朝宫廷防卫体系的一部分,随时准备应对可能的威胁。
- 北衙六军:包括左右羽林军、左右龙武军、左右神武军,是唐朝皇帝直接掌握的精锐禁军,在宫廷政变和维护皇室权威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 羽林军:唐朝的羽林军是皇帝的亲信禁军,成员多为精挑细选的勇士,负责宫廷的核心区域安全。
- 地方军队:由各州、道的节度使或刺史指挥。主要负责地方的治安和边防。
- 折冲府是地方军队的基本建制单位,分为上府、中府和下府。
- 每府设主官折冲都尉1人,副职果毅都尉2人。
- 每个折冲府下辖若干团,每团200人,设校尉任主官。
- 每团辖二旅,每旅100人,设旅帅为主官。
- 每旅辖二队,每队50人,设队正为主官。
- 每队辖五火,每火10人,设火长为主官。
科举制度
唐朝通过科举考试选拔官员,进士科和明经科是最主要的科目。考生需要通过诗词、策论等多种考试内容才能被选拔为官员。
唐朝科举考试的科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明经科:考查儒家经典的知识,包括《诗》《书》《礼》《易》《春秋》等。
- 进士科:考查文学才能和政治见解,包括诗词创作和对策写作。
- 明法科:考查法律知识。
- 明算科:考查数学和计算能力。
- 明字科:考查文字学知识,包括书法和文字学。
- 童子科:针对年龄较小的考生,考查基本的文化知识。
- 武举:选拔军事人才,考查军事技能和战术知识。
唐朝的科举制度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级别:
- 生徒:这是最初的阶段,考生通过地方学馆的学习和推荐,进入中央政府的国子监学习。
- 乡贡:生徒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后,通过地方考试(乡试)选拔出的优秀学生可以参加中央政府的考试。
- 省试:通过乡试的考生将参加由中央政府组织的省试,这是科举制度中的重要一步。
- 殿试:省试合格者将参加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这是科举考试的最后一关。
但是,“状元”、“榜眼”、“探花”这样的称呼,是在宋朝之后才开始广泛使用的。
在唐朝,“举人”是指通过了乡试的考生,具备了参加中央政府组织的省试的资格。到了宋朝及以后,“举人”成为了一个固定的称号,指的是通过省试的考生。
考核官员的标准与方式
官员的考核主要包括政绩、品德等方面,通过定期的考核决定官员是否适合继续任职。考核的方式多样,既有上级官员的评价,也有百姓的反馈,确保官员能够勤政爱民。
升迁与贬谪的规则
官员的升迁和贬谪遵循严格的规则和程序,通常取决于其政绩和个人能力。
- 考核与评价:官员的表现会定期接受考核,考核结果会影响其升迁或贬谪。
- 推荐与审核:上级官员或监察机构会对官员的表现进行推荐或审核。
- 皇命或诏令:最终的升迁或贬谪决定通常由皇帝通过诏令的形式下达。
- 特例提拔:在某些情况下,皇帝可能会特别提拔某位官员,这种提拔不受常规规则限制。
- 流放与复职:被贬谪的官员在一定条件下可能会被召回或复职。
不同级别官职的俸禄水平
唐朝官员的俸禄以粮食为主要形式,辅以货币。
唐朝货币体系:
- 唐朝实行“钱帛兼行”的货币制度,即铜钱和绢帛(丝绸制品)共同作为货币使用。
- 金银在唐朝主要用于财富的储藏,偶尔作为支付手段(银锭、金饼),但并不是主要流通货币。且金银与铜钱之间的兑换比例并不是固定的,会根据市场供需关系而变化。
- 粮食作为俸禄的主要形式,其价值通常以石为单位。一石在唐朝的具体重量因时期和地区而异,但可以认为大致相当于现代的60公斤左右。
唐朝官员不同品级俸禄折合粮食的参考值:
-
一品官:一品官是唐朝最高级别的官员,包括宰相、大将军等。他们的俸禄非常丰厚,每年可领取粮食数千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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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品级官员:
- 二品官的俸禄大约是每年粮食1200石。
- 三品官的俸禄大约是每年粮食1000石。
- 四品官的俸禄大约是每年粮食700石。
- 五品官的俸禄大约是每年粮食500石。
- 六品官的俸禄大约是每年粮食300石。
- 七品官的俸禄大约是每年粮食200石。
- 八品官的俸禄大约是每年粮食100石。
- 九品官的俸禄大约是每年粮食50石。
唐朝官员不同品级俸禄折合俸钱的参考值(1贯等于1000钱):
- 一品官员:每月俸钱为600贯,其中包括粮食、布帛、金银等。
- 二品官员:每月俸钱为450贯,其中包括粮食、布帛、金银等。
- 三品官员:每月俸钱为300贯,其中包括粮食、布帛、金银等。
- 四品官员:每月俸钱为210贯,其中包括粮食、布帛、金银等。
- 五品官员:每月俸钱为150贯,其中包括粮食、布帛、金银等。
- 六品官员:每月俸钱为100贯,其中包括粮食、布帛、金银等。
- 七品官员:每月俸钱为80贯,其中包括粮食、布帛、金银等。
- 八品官员:每月俸钱为60贯,其中包括粮食、布帛、金银等。
- 九品官员:每月俸钱为40贯,其中包括粮食、布帛、金银等。
福利与特权
除了俸禄之外,官员还享有一定的福利和特权,如住宅、车马、仆役等。
唐朝官员不同品级仆役人数参考值:
(防阁:指的是官员的侍卫人员。庶仆:指的是官员的杂役人员,类似于家仆)
- 一品官员:防阁人数96人。
- 二品官员:防阁人数72人。
- 三品官员:防阁人数48人。
- 四品官员:防阁人数32人。
- 五品官员:防阁人数25人。
- 六品官员:庶仆人数12人。
- 七品官员:庶仆人数8人。
- 八品官员:庶仆人数3人。
在均田制度下,唐代官员均可按品级受职分田和永业田。虽然官员可以按品级获得职分田,但在实际执行中可能无法完全落实。职分田通常会出租给农民耕种,按照每亩土地收取六升粮食作为租金。
- 职分田:官员根据其品级可以得到一定数量的土地,称为职分田。这些土地用于官员的生计和收入来源。
- 一品官员可获得12顷(1顷等于100亩)。
- 二品官员可获得10顷。
- 依次递减,直至九品官员可获得2顷。
- 永业田:除了职分田外,官员还可以获得永业田,这是一种永久性的土地所有权,可以传给后代。
退休制度
官员达到一定年龄或身体状况不佳时可以申请退休,退休后依然享有相应的待遇。
唐朝官职体系对后世的影响
唐朝的三省六部制对中国后世的官僚体系产生了深远影响。这一制度在宋代基本沿用,但在运作机制上有所调整;辽代也采用了类似的制度;金、元、明各朝则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简化或改革,如金代仅保留尚书省,元代保留中书省,明代废除丞相制度、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后设立内阁;清代沿用了明代的制度,但权力进一步集中于皇帝手中。
此外,朝鲜半岛和日本也借鉴了唐朝的政治制度来构建自己的官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