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资质中,和照明工程有关的资质主要是两项。一项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项是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照明工程是市政公用工程中的一项工程。从照明工程来说,这两种资质承包工程的范围是不一样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以承接单独发包的照明工程,但不能承接其他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照明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资质,可以承接分包的照明工程,但无法承接单独发包的照明工程。
按现在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可能承包如下工程:
(1)单项合同额 500 万元以上的带 160KVA 以上的箱式变配电或带有远程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的道路照明 工程;
(2)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室外公共空间(广 场、公园、绿地、机场、体育场、车站、港口、码头等) 功能照明工程或景观照明工程 ;
(3)年养护的功能照明设施不少于 3 万盏或景观照明设施总功率不少于 0.5 万 KW。
市政总包可以承包的工程有:
(1)累计修建城市道路 1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道路面积 50 万平方米以上;
(2)累计修建城市桥梁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上;或修建单跨 20 米以上的城市桥梁 ;
(3)累计修建排水管道工程 1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供水、中水管道工程 1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燃气管道工程 1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热力管道工程 10 公里以上;
(4)修建 4 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 5 万吨/ 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 2 项;或修建 5 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排水泵站 ;
(5)修建 200 吨/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6)累计修建城市隧道工程 1.5 公里以上;
(7)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