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有一个Date类
Date.h
- class Date {
- private:
- int year, month, day;
- };
如果有个Task类的定义要用到Date类,有两种写法
其一
Task1.h
- class Date;
- class Task1 {
- public:
- Date getData();
- };
其二
Task2.h
- #include "Date.h"
- class Task2 {
- public:
- Date getData();
- };
一个采用前置声明,一个采用#include<Date.h>加入了Date的定义。两种方法都能通过编译。但是 Task1.h 这种写法更好。如果Date.h 的 private 成员变量改变,比如变成 double year, month, day; ,Task1.h 不需要重新编译,而 Task2.h 就要重新编译,更糟的是如果 Task2.h 还与其他很多头文件有依赖关系,就会引发一连串的重新编译,花费极大的时间。可是事实上改变一下写法就可以省去很多功夫。所以能用前置声明代替#include 的时候,尽量用前置声明
有些情况不能用前置声明代替#include
比如Task1.h改成
- class Date;
- class Task1 {
- public:
- Date d;
- };
会编译错误,因为Date d定义了一个Date类型变量,编译器为d分配内存空间的时候必须知道d的大小,必须包含定义Date类的Date.h文件。
这是可以采用指针来代替
- class Date;
- class Task1 {
- public:
- Date *d;
- };
指针的大小是固定的。在32位机上是4字节,64位机上是8字节。这时编译Task1的时候不需要Date的大小,所以和Date的定义无关。
上述例子可以说明
如果使用object reference 或 object point 可以完成任务,就不要用object
这样可以尽最大可能避免#include
为声明式和定义是提供不同的头文件
在函数库的设计过程中,接口的设计就要遵循上述准则。
一个接口的头文件是这样的
interface.h
- class Date;
- class Address;
- class Email;
- Date getDate();
如果客户只用到Date类,编译器就只会去编译Date.h,而不去编译Address.h,Email.h 等等文件。
究竟什么时候需要前置声明,什么时候需要头文件包含呢?
头文件包含其实是一想很烦琐的工作,不但我们看着累,编译器编译的时候也很累,再加上头文件中常常出现的宏定义。感觉各种宏定义的展开是非常耗时间的,远不如自定义函数来得速度。我仅就不同头文件、源文件间的句则结构问题提出两点原则,仅供参考:
第一个原则应该是,如果可以不包含头文件,那就不要包含了。这时候前置声明可以解决问题。如果使用的仅仅是一个类的指针,没有使用这个类的具体对象(非指针),也没有访问到类的具体成员,那么前置声明就可以了。因为指针这一数据类型的大小是特定的,编译器可以获知。
第二个原则应该是,尽量在CPP文件中包含头文件,而非在头文件中。假设类A的一个成员是是一个指向类B的指针,在类A的头文件中使用了类B的前置声明并编译成功,那么在A的实现中我们需要访问B的具体成员,因此需要包含头文件,那么我们应该在类A的实现部分(CPP文件)包含类B的头文件而非在声明部分(H文件)包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