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说业务规则。笔者习惯将业务规则分为三种。
一种是全局规则,这种规则一般与所有用例都相关而不是与特定用例相关,例如actor要操作用例必须获得相应的授权,用例的操作与授权级别相关,或者用户在系统中的所有操作都要被记录下来等等。这类规则笔者习惯于,并且也建议将它们写到用例的补充规约里面去,因为它们一般与具体的业务功能性要求没有直接关系。有时候,这类规则也被写到软件架构文档中。关于用例补充规约以后再讨论。
第二种是交互规则。这种规则产生于用例场景当中,例如当提交一份定单时,哪些数据是必须填写的,用户身份是否合法。当然也包括一般理解上的业务流程流转规则等,例如金额大于一万元的定单被定为VIP定单进入特殊流程等。这类规则一般要写到用例规约中。交互规则实际上还有两个是比较特殊的,一个入口条件,也称为前置条件,即actor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启动用例;另一个是出口条件,也称为后置条件,即用例结束后会产生哪些后果。稍后参看示例。
第三种是内禀规则。所谓内禀规则是指业务实体本身具备的规则,并且不因为外部的交互而变化的规则。例如,每张定单至少要有一件商品,同一类商品数量不能大于5件等。同时也包括大家所熟悉的数据效验规则,例如身份证号必须是15或18位,邮编必须是6位等等。这类规则是业务实体的内在规则,因此应该写到领域模型文档中,稍后参看示例。
读者或许对把规则这么分类有不同的习惯和理解,可能会觉得麻烦。但是笔者这么做有充分的理由。首先,全局规则与具体用例无关,它实际是系统应该具备的特性,这些规则把它分出来目的就是为了让系统去负责这些特性的实现。读者可以结合实际考虑一下,通常授权,事务,备份等特性都是由系统框架去实现的,具体的功能中并不去实现它们。如果读者有过基于某个框架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