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一、 总则
1、扬州市治房屋建设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拟建的江苏研发培训中心项目 工程,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工程项目中的 弘盛大厦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投标申请人如需分包,应详细提供分包理由和分包内容以及分包商的相关资料,如分包理由不充分或分包内容不适当,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4、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其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并按下列要求提交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
4.1 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须提交符合要求的全套资格预审文
件;
4.2资格预审申请书均须包括联合体各方计划承担的份额和责
任的说明。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足够的经验和能力来承担各自的工程。
4.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约定一方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投标申请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将通过主办人传递。
5、资格预审合格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5.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 贰 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 贰 级(含)以上资质。
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
结和破产状态;
5.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要求;
5.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5.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领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5.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在本次招标项目所在地只有一个在建工程,且工程造价在400万元以内,视同无在手工程),或者虽有在手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投标竞争;
5.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工程概况
6、 工程名称: 弘盛大厦 建设地点:高邮市高邮镇丁庄路东侧
建设规模: 16874m2 结构类型: 框剪
质量标准: 合格
7、 计划开工日期 2010 年 3 月 5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0 年 12 月 29 日
8、 工程发包标段 1 个,发包范围: 土建、水电安装
三、资格预审申请
9、投标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
具备第5条规定的基本条件。所有证明材料须如实填写和提供。
10、投标申请人须回答资格预审申请书及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
题,任何缺项将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11、如果投标申请人申请一个以上的标段,投标申请人应在资
格预审申请书中指明申请的标段。
12、本工程(□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资审。
13、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四、 申请书的提交
14、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1份。
应于2010年2月22 日 9 时 30 分前送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我方派人接收,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收。
15、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人发放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编制预审
申请书。并提供目录规定所需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需按申请书目录的顺序装订成册。按申请书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均使用中文,一律用A4纸,其中表格均可扩充,并在申请书每页的右下角按顺序编写页码。
16、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应清楚地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和通讯
地址及所申请的标段,同时在封面上加盖企业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
印章(或签字)。
17、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应交验第18.1
②③④⑤⑥和(□第18.2.1 / □第18.2.2 /
□第18.2.3 / )所规定资料的原件,供资格预审时核
验。
18、申请人递交申请书时按第18.1条和第 / 条的要求报送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18.1、企业必选必要合格条件的资料:
①企业简介;
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公证书时应提供公证书);
③投标申请人所提供预审材料真实性声明;
④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⑤投标申请人《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江苏省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
⑥项目经理无在手工程的证明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的,提供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投标的和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⑦企业近三年完成工程和在建工程情况;
⑧企业拟投入本工程机械设备情况;
⑨近三年企业被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情况;
18.2企业可选必要合格条件的资料:
18.2.1小型工程可选条件为;
□①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②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18.2.2一般工程可选条件为:
□①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②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③企业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获得过市优工程或省优工程;
□④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获得过市优或省优工程;
□⑤企业承担的工程获省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
□⑥项目经理承担的工程获省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
□⑦项目经理获得过省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项目经理”称号。
18.2.3较大工程可选条件为:
□①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②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③企业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获得过市优工程、省优工程;
□④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获得过市优、省优工程;
□⑤企业承担的工程获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
□⑥项目经理承担的工程获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
□⑦项目经理获得过省辖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项目经理”称号。
19、申请人提交的预审申请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符合性检查未通过而不予评审:
19.1资格预审申请书未按规定的份数、格式、内容及顺序编制,或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的;
19.2资格预审申请书相应部位未加盖企业法人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签字或盖章的;
19.3申请人的资格不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
19.4申请人采用多种形式,对本工程递交两份或多份资格预审申请书,并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时间截止时仍不加以说明的;
19.5申请人未按规定全部提供供现场核验的原件材料。
五、潜在投标人确定方法、方式
20、根据投标申请人递交的材料综合评审,并按下列第20.1.1 条规定的方法确定潜在投标人;
20.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只选择必选必要合格条件的:
20.1.1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全部为潜在投标人;
20.1.2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多于9家的通过随机抽签确定不少于9家投标申请人为潜在投标人。
20.2对投标申请人资格选择必选必要合格条件和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为潜在投标人。
20.3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选择必选必要合格条件和选择部分可选必要合格条件的:
20.3.1当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
20.3.1.1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全部为潜在投标人;
20.3.1.2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多于9家的通过随机抽签确定不少于9家投标人申请人为潜在投标人。
20.3.2当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9家时,由招标人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后重新发布招标公告,重新进行预审,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重新预审后,合格的申请人多于9家的,按(□20.3.1.1, □20.3.1.2)的方法确定潜在投标人。全部降低可选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后资审合格的投标人仍不足9家的,邀请全部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0.4采用评分排名法(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要求的特殊工程时适用)。根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第18条的材料按照第二章规定的评分细则进行综合打分,取前9名为潜在投标人,如第9名出现并列时则通过抽签的方式产生潜在投标人,不足9名时邀请全部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随机抽签号的产生及抽签办法
21、随机抽签号由招标人在预审文件封面上按申请人报名顺序
统一编号,投标申请人获取的预审文件上的编号既是本单位预审申请
书的编号同时也是本单位的抽签号。
2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到高邮市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参加抽签,未按时到达或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23、抽签前先由监管机构和申请人代表检查号球是否完好和正
确,然后在招投标监管机构及投标申请人的监督下,由招标人(或代
理机构)现场摇号。
24、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15名(含)时,被摇出的号码即
为未入围单位;当资审合格的申请人多于15名(不含)时,被摇出的号码即为入围单位。通过抽签被确定为入围的单位,有当场放弃的,从余号中再次抽取,直至达到规定的数量。
七、通知与确认
25、资格预审文件截至时间后 2 天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
式通知所有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和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抽
签的时间及地点,对预审不合格的单位和理由将在高邮市建设工程交
易中心公示两天。
26、投标申请人通过抽签(或评审)被邀请入围后应在2日内
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与投标。。
第二章 资格预审评分排名法评选内容及标准
一、企业资格预审评分的内容及标准
(一) 企业业绩
1、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项目得2分,没有得0分;
2、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获优质工程(每一评分奖项限评两个工程项目);
秦邮杯(有效期一年)得1分/项
市优工程(有效期一年)得4分/项
省优工程(有效期二年)得5分/项
(二)其他
1、企业通过IS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2、企业获得“重合同、守信用”称号得1分。
3、承担的工程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
“标化工地”;省级(有效期二年)3分/项,地市级(有效期一年)2分/项;县级(有效期一年)1分/项。
4、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其中被行政处罚的扣4分/次;属违反规章以上规定的扣3分/次;属违反省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扣2分/次。不良行为记录,处罚、通报文件有明确处罚时限的,按文件执行,无明确处罚时限规定的,扣分时按一年计算。
二、项目经理资格预审评分内容及标准
(一)项目经理业绩
1、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项目得2分,没有得0分;
2、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获优质工程(每一评分奖项限评两个工程项目);
秦邮杯(有效期一年)得1分/项
市优工程(有效期一年)得4分/项
省优工程(有效期二年)得5分/项
(二)其他
1、承担的工程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
“标化工地”;省级(有效期二年)3分/项,地市级(有效期一年)2分/项;县级(有效期一年)1分/项。
2、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项目经理”称号:部
级(有效期三年)3分,省级(有效期二年)2分,地市级(有效期一年)1分。
3、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其中被行政处罚的扣4分/次;属违反规章以上规定的扣3分/次;属违反省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扣2分/次。不良行为记录,处罚、通报文件有明确处罚时限的,按文件执行,无明确处罚时限规定的,扣分时按一年计算。
第三章 预审文件相关说明
一、本文件中小型工程是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含)万元以下(建筑面积为3000(含)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含)万元以下的装饰装修、安装、钢结构、幕墙、智能化、土石方、桩基、基坑支护等专业工程。
一般工程是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800(含)万元之间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400(含)万元之间的装饰装修、安装、钢结构、幕墙、智能化、土石方、桩基、基坑支护等专业工程。
较大工程是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8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安装、钢结构、幕墙、智能化、土石方、桩基、基坑支护等专业工程。
二、第二章“评分排名法评选内容及标准”只适合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要求的特殊工程。该工程须由建设局领导批准。
三、类似工程是指工程在规模、面积、造价、层次、跨度、结
构形式、使用功能或特殊施工工艺、特殊施工技术等方面与招标工程相类似。且面积和造价在本招标工程下限的(□+15%、□-15%)以上。
工程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几项资料原件:
1、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应经当地招投标监管部门盖章并注明中标项目经理;3、施工合同;4、优质工程、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的还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获奖证书。
以上材料涉及资格预审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四、预审文件规定的各项可选条件中,只要企业或项目经理承担过、获得过即可(评分排名法除外),其中各种获奖业绩的有效期分别为:省优有效期为二年,市优为一年;省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的有效期为二年;市级和(县)级分别为一年;部级“优秀项目经理”的有效期为三年,省级的为二年,市级的为一年,时间对年对月。
五、各种业绩的有效期从发证或发文之日起算起,若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证时间为准,时间对年对月。
六、利用评分排名法评审时,同一工程同一计分项,只计取最高级别的得分,不得重复计分。项目经理业绩得分在企业业绩中不得重复计分。
七、预审过程中,投标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规定的原件时,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
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
高邮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
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
标段名称:
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目录
一、资格预审申请书(见格式一)
二、资格预审必选必要合格条件资料(申请人必须提供)
1、投标人简介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如需提供公证书的应附后)
3、投标申请人所提供预审材料真实性声明(见格式二)
4、投标申请人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5、《江苏省建筑企业管理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江苏省
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
6、项目经理无在手工程证明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原发包人同意投标的证明及已提出竣工验收申请证明材料
7、联合体情况(格式见表一、根据需要提供)
8、企业近三年完成工程和在建工程一览表(格式见表二)
9、企业拟派主要技术人员表(格式见表三)
10、企业拟投入主要机械设备一览表(格式见表四)
11、项目拟分包情况(格式见表五)
12、近三年企业被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情况(格式见表六)
三、资格预审可选必要合格条件资料
□1、企业和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一览表(格式见表七)
□2、企业和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依照表七顺序:每个业绩分别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3、企业获得“文明工地”、“标化工地”情况
□4、项目经理获得“文明工地”、“标化工地”情况
□5、项目经理获得“优秀项目经理”称号情况
□6、企业通过IS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企业获得“重合同、守信用”等称号证书
资格预审申请书
(格式一)
:
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 的名义,在充分理解《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的基础上,本申请人在此对 工程的 标段以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本申请书附有目录规定文件的复印件,并已按规定的份数、格式、内容及顺序装订成册。
3、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方提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以及供核验的相关原件。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下列人员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一般质询和管理方面的质询:联系人 电话
财务方面的质询:联系人 电话
开户银行:名称 地址 电话
投标申请人(企业法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申请人提供预审材料真实性声明
(格式二)
:
本企业参加你单位 工程的资格预审,按预审文件要求提供了各类证明及业绩材料。本企业声明,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均真实,无弄虚作假,如招标人查出我单位证明材料中有虚假行为,本申请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被取消资格审查和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一切处罚。
投标申请人(企业法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联合体情况
表一
成员身份 | 各方名称 | 资质等级 | 证书号 |
1.主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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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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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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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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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 本附表须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果投标申请人认为该协议不能被接受,则该投标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
近三年完成工程及在建工程一览表
表二
序号 | 工程名称 | 监理(咨询)单位 | 合同金额 (万元) | 竣工质量标准 | 竣工日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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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申请人应列出近三年所有已完工程情况(包括总包工程和分包工程),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在建工程投标申请人,不填“竣工质量标准”和“竣工日期”两栏。 |
企业拟派主要技术人员表
表三
机构 | 项目工程师 | 姓名 | 职务 (职称) | 从事本 专业年限 | 主要资历、经验及 承担过的项目 |
企业 | 项目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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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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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经 理 部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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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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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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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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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拟投入主要机械设备一览表
表四
序号 | 机械名称 | 数量 | 机械名称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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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拟分包情况
表五
分包项目 | 分包内容 | 估算价格 | 分包单位名称 | 做过类似工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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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企业被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情况
表六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项目经理 | 处罚种类 | 处理情况 | 处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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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和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一览表
表七
区分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项目经理 | 规模 | 造价 | 业绩 | 开竣工时间 |
企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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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经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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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资格预审公告:http://wenku.baidu.com/view/d2a9fc01cc1755270722085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