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函数及其表达式
真值表
基本真值表如下:
逻辑函数表达式
逻辑函数的标准形式有三种
1.最小项表达式
2.最大项表达式
3.异或,同或标准形式
三种方法可以写出他们的表达式
1.真值表法
2.拆项法
3.卡诺图法
1.拆项法
以最小项表达式为例
F=AC+非AB+BC
第一项不含B,所以给第一项与上(B+非B)
第二项不含C,所以给第二项与上(非C+C)
第二项不含A,所以给第二项与上(非A+A)
最后会得到4个式子之和
ABC+A非BC+非ABC+A非B非C
ABC表示111,所以ABC=m7,
A非BC表示101,所以A非BC=m5
以此类推
就得到F的最小项表达式
最后写成带有求和号的形式
2.真值表法
F=非AB+非A非BC
第一种情况:A等于0,B等于1
第二种情况:A=0,B=0,C=1
然后你列一个ABC的真值表,从000开始,依次加1,就可以了
逻辑函数的基本定律和恒等式
一 基本定律
0-1定律 A+1=1 A*0=0
自等律 A+0=A A*1=A
重叠律 A+A=A A*A=A
互补律 A+\bar{A}=1 A*\bar{A}=0
交换律 A+B=B+A A*B=B*A
结合律 (A+B)+C=A+(B+C) (A*B)*C=A*(B*C)
分配律 A+BC=(A+B)(A+C) A*(B+C)=AB+BC
二 三个重要规则
1代入规则
定义;任何一个逻辑代数式,如果将等式两边所出现的某一变量都代之以同一逻辑函数,则等死仍然成立。
2.反演规则
对于任意一个逻辑函数表达式,如果将其表达式中的运算符“*”换成“+”,“+”换成“*”,常量0换成1,1换成0,原变量变反变量,反变量变原变量。
注意:
1,不破坏原式的运算顺序
2,不属于单变量的非号应该保持不变
3.对偶规则
对于任意一个逻辑函数表达式,如果将其表达式中的运算符“*”换成“+”,“+”换成“*”,常量0换成1,1换成0,,变量保持不变
任何逻辑函数都·存在对偶式,若原式成立,其对偶式也一定是等式。
三 常用公式
合并律 AB+A\bar{B}=A (A+B)(A+\bar{B})=A
吸收律1 A+AB=A A*(A+B)=A
吸收律2 A+\bar{A}B=A+B A*(\bar{A}+B)=A*B
吸收律3 AB+\bar{A}C+BC=AB+\bar{A}C (A+B)(\bar{A}+C)(B+C)=(A+B)(\bar{A}+C)
摩根定律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