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看似无罪的原罪(一):包容、沉默
《似锦里》,曹兴昱母欲替儿子赎罪,自行服毒
姜似和余七一番话,演绎出了路人视角和清醒视角,揭露了逻辑悖论和真相
曹母可怜吗?
作为一个孩子的母亲,为儿赴死,舍己为人,的确可怜
可是作为社会的一员,作为整个事件的旁观者甚至参与者,一点也不可怜
她如果可怜,那那些无辜受折磨惨死的女子就不可怜了?
她的儿子在府上,弄出那么大的动静,儿媳妇整日被殴打,她一个做主母的却毫无作为,可怜吗?
可怜的是别人
曹母的不可怜和罪在哪:
在于她只局限于小爱、且错误的小爱
且一个人的眼里若毫无他人,那就是自私
他对儿子恶行的包容,准确来说,包容过度是纵容,以为是满足他的需求和自由就好了,可是真正对孩子好,不是一味给他他想要的,而是给他想要的且不伤人的、给他良好的教导教育…
她对儿子的爱,是建立在伤害别人上。哪能不管别人,只管自己人?(这句话估计有人疑问了,问得好。举个例子,一个好机会,你争取就是你的,就没必要让给别人,这就是正当的,一个好机会,本来是别人的,你通过伤害别人,来抢走这个机会,就是不正当的。后期会详写相关文章),爱儿子没错,可是他伤害别人了,总不能不辨是非事事都由着他吧?
现实社会中曹母这类家长其实也很常见
孩子做错了事——“孩子还小,懂什么事呀”,“都怪这桌子撞到我家小宝了,我帮你打它”
结果就是——孩子一直以为偷东西没什么、打人没什么、损坏物品没什么…(须知小时候不懂事,长大可能更不懂事,只不过小时候有人原谅包容,长大了就不会有人包容了,小时候犯小错,长大就是犯大错了);桌子撞到自己是桌子的错,应该被打,那么人撞到自己惹到自己,也一定是别人的错,也该被打被刀被自己惩罚…
有时,包容是原罪,沉默也是原罪
对施害者者的包容,就是对受害者的残害
对施暴行为的沉默,也是对施暴过程的参与
如果对做了坏事的人不施以惩罚,而是包容原谅,看似是善始,可是放过后他继续做更多坏事,且其他人没有震慑作用觉得没关系也继续做坏事,做坏事的人越来越多,最终的结果是善终吗?
沉默看似什么都没做,可是却也可能成为帮凶。对于曹母,施暴者是自己儿子,不是别人,倘若是别人,她管不了也无从说起
有的善是不善之善,有的严与恶,也是不恶之恶
所以,无论儒家,还是佛法,教人向善和包容,可是现实为什么还不能完全这样做?
为什么儒家法家所有家要融合存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因为很多事情没法单一论断一概而论
有一些事和人,看似绵软无力,却杀人无形
有一些事和人,看似为和为善,却害人不轻
善恶的辨别,没有那么简单的,不是看表面、看言行、看一件两件事、看单一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