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语法:
子类使用extends关键字继承父类,如 class ChildClass extends ParentClass。
子类可以直接访问父类中的公共(public)和保护(protected)成员。
访问修饰符:
public: 公有继承,子类可以访问父类的所有公开成员。
protected: 受保护继承,子类在同一包内可以访问,不同包内的子类只能访问受保护成员。
default (没有关键字): 子类继承父类的非公有成员,包内可见。
构造函数继承:
子类通常会覆盖或重写父类的构造函数,用于初始化子类实例时执行特定的逻辑。
如果子类没有显式提供构造函数,那么会隐式地创建一个调用父类默认构造函数的构造器。
方法重写:
子类可以重写(override)父类的方法,使得相同名称、返回类型和参数列表的方法在子类中有不同的实现。
覆盖方法必须满足访问修饰符匹配、返回类型相同以及参数列表一致的原则。
抽象类和接口:
抽象类可以包含抽象方法(无实现的方法,声明为abstract),子类继承后必须实现这些方法。
接口只包含方法签名(没有实现),实现接口的类必须提供所有方法的实现。
单继承:
Java支持单继承,即一个子类只能有一个直接父类,但可以通过实现多个接口来达到类似的效果。
final类/方法:
final类不能被继承。
final方法不能被子类重写,但可以被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