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定义属性
- 声明一个变量,为它赋一个值,然后在样式表的其它地方可以引用这个值,这样做可以减少样式表中的重复
例:
- 定义一个自定义属性
变量名前面必须有两个连字符–;
变量必须在一个声明块内声明,这里使用了:root选择器,因此该变量可以在整个网页使用
- 使用自定义属性
- 提供备用值
var()函数接受第二个参数,它指定了备用值。如果第一个参数指定的变量未定义,那么就会使用第二个值。
注意:
如果var()函数算出来的是一个非法值,对应的属性就会设置为其初始值。比如,如果在padding: var(–brand-color)中的变量算出来是一个颜色,它就是一个非法的内边距值。这种情况下,内边距会设置为0。
动态改变自定义属性
- 自定义属性的意义:
自定义属性的声明能够层叠和继承:可以在多个选择器中定义相同的变量,这个变量在网页的不同地方有不同的值。 - 例:
可以定义一个变量为黑色,然后在某个容器中重新将其定义为白色
使用JavaScript自定义属性
- 使用JavaScript设置一个自定义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