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ETC发行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解决该问题,保护货车司机合法权益,促进物流降本增效,交通运输部联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货车ETC发行服务。
从三部门发布的《通知》来看,要求:
强化金融支持服务
支持商业银行遵循风险可控和市场化原则办理货车ETC信用卡业务,用于通过ETC交纳货车通行费。支持商业银行推出小额贷款、银行账户预存资金等多样化产品和服务,为货车用户提供更多选择。
支持多渠道提供担保等服务
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完善相关政策,引导货运物流、平台企业及汽车销售企业等为货车办理ETC提供担保。支持担保公司等机构提供担保等服务,帮助货车办理ETC。
有效防范金融机构垫款等风险
对不具备授信条件的用户,商业银行可与用户约定设置ETC通行费支付结算保证金,防范垫款等金融风险。通过机构和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及时提醒欠费用户补交相关费用;将ETC欠费行为纳入征信体系,引导货运物流企业和货车司机依法诚信经营。
优化发行安装服务
强化线上渠道发行服务,便捷用户办理使用。在现有发行服务渠道的基础上,组织力量深入社区、加油站、汽车维修厂、服务区、超限检测站等地点,为用户提供现场安装服务。特别是针对易拥堵缓行收费站,加强现场发行,切实提升ETC使用率。
拓展多场景多形式服务和优惠
各地要严格落实ETC车辆不少于5%的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对通行本区域的ETC车辆实行无差别基本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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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推荐文章于 2022-11-22 17:13:34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