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色是人眼对不同不同波长的光所做出的视觉响应。人眼对颜色的感知取决于光的物理特性、视网膜和视觉神经中枢的生理功能。
光与颜色的关系
光是一种电磁波。具有单一波长(单位:nm)的光称为单色光。实际上我们在讲单色光时,指的是光谱中具有狭窄频率的光。认类可感知的光成为可见光,波长范围是380nm至780nm。按照波长长短排列起来的可见光成为光谱。
颜色 | 波长(nm) | 频率(THz) |
红 | 625~780 | 480~385 |
橙 | 590~625 | 510~480 |
黄 | 565~590 | 530~510 |
绿 | 500~565 | 600~530 |
青 | 485~500 | 620~600 |
蓝 | 440~485 | 680~620 |
紫 | 380~440 | 790~680 |
三原色
托马斯·杨于1801年第一次提出三原色的理论,赫尔曼·冯·亥姆霍兹完善了三原色理论。20世纪60年代确定了三原色理论的正确性。由于人眼内部视网膜上有三种不同的视锥细胞,分别对红色光,绿色光,蓝色光做出响应性,通过这三种视锥细胞接受不同的光刺激,人类视觉能够感受各种颜色的光。因此,红色、绿色和蓝色称为光的三原色。将不同比例的三原色混合可以得到任何新的颜色。但三原色光是相互独立的,任何一种原色不能够用其他两种原色光合成。用数学的向量空间来解释色彩系统,三原色可以视为一组基向量,张成三维的颜色空间。1931年国际照明委员会(英语: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illumination,法语:Commission Internationale de l´Eclairage,采用法语简称为CIE),制定了CIE1931RGB颜色空间,规定了红色光波长700nm,绿光波长546.1nm,蓝光波长435.8nm。
混色法
混色法是将不同的颜色混合起来,形成新的颜色的方法。根据混色后亮度的变化,可将混色法分为两种:加法混色和减法混色。
加法混色是指将光的三原色红色、黄色、蓝色按照不同的比例混合得到新的颜色的一种方法。等量的红色、黄色、蓝色光混合得到白光,电视画面就是应用加法混色原理制。
减法混色是指将颜料三原色青色、品红、黄色按照不同的比例混合得到新的颜色的一种方法。原理是吸收不同比例的三原色而形成不同颜色。等量的青色、品红、黄色颜料混合形成黑色。颜料三原色广泛应用于绘画与印刷领域。
补色:通过圆心的一条直线相连接的两种颜色称为互补色。互补色光等量混合后形成白色。基于这点可以得到一种颜色的互补色计算公式:
互补色RGB值=(255,255,255)-(R,G,B)
参考文献
禹晶,孙卫东,肖创柏.数字图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