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周如约而来,一如既往,但是,本月社保缴费的方式变!了!
What?社保缴费方式变了?不会是让员工自己交自己的吧???
别急,不要激动,且听小编细细讲来~~
据悉,最近上海、北京等多地税务部门纷纷发布公告,自2020年11月1日开始,企业社会保险费正式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目前,全国已经有36个省市都完成了社保入税,包括2020年11月社保划转的一共有15个省、自治区及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之前已划转的18个省市(包括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
2020年11月社保划转地区
之前已社保划转地区
为什么要社保转税务征收呢?估计很多人都一头雾水两眼蒙圈的。社保入税有什么变化呢?企业的社保缴费又该怎么处理呢?灵活就业人缴纳社保有什么变化吗?
似乎一下子问题很多了……
社保入税企业的变化
对企业来说,社保入税会不会增加企业缴费负担是企业较为关注的重点,毕竟影响着万千企业生存根本呢。其实,社保入税目前采取“不改变企业现行申报方式和缴费基数计算规则、不因征收部门改变而增加企业缴费负担”的 “两不原则”。
简单点说,就是社保缴费的申报方式以及企业员工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依旧按照现行规定进行核定,不增加企业缴费负担,改变的只是社保的征收部门而已。
社保入税个人的变化
对于个人而言,无非是两种情况:一种是企业员工由企业缴纳社保;还有一种是自由职业者,自行选择缴纳社保。社保入税后,灵活就业人等继续在规定范围内自行选择缴费基数,缴费基数计算规则保持不变;而于企业员工而言,社保入税后的缴费基数上下限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核定,不会增加劳动人民的缴费负担。
另外,根据国务院要求不会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也不会采取其他增加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
企业社保缴费的变化
自2020年11月起,全国多地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最明显的变化便是企业社保缴费流程的变化了,具体流程如下:
需要注意的是:
- 税务部门承接人社部门已扣款为主的征收方式,所以缴费人需要在每月15日之前确保扣款账户内有足额资金;
- 人社局将不再寄发缴费通知书,可至电子税务局客户端—单位社保费应缴信息查询—单位缴费通知书查询打印;
- 电子税务局客户端有单位社保缴费方式选择(自动扣款或每月申报),具体以每家单位实际情况为主。原则上税务系统是将之前的社保扣款方式平移过来的。
灵活就业人缴纳社保的变化
企业社保缴费的流程变了,那么灵活就业人的社保缴费需要注意什么呢?如下图所示
说到这里,关于社保入税的大概变化似乎已经讲完了,但还是有些晕懵懵的~~~
问:我们公司已经在社保部门缴纳过社保费了,那么税务征收后,如果要继续扣款的话,我们需要注意什么呢?
答:对于已在社保部门缴纳过社保费的企业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 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用人单位申报缴费方式选择”中的确认缴费方式选择为“主动申报缴费”,同时原社保缴费账户已和税务机关存在有效的三方协议;
- 税务部门对于缴费企业扣款的时间为每月10日-15日,请确保扣缴期间扣款账户内有足额的资金。
问:缴费企业该怎么查询应缴费额呢?
答:有两种渠道可以查询应缴费额:一是登录社保费管理客户端,通过“社保费应缴信息查询”板块查询获知当月应缴费额;二是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单位社保费缴费信息查询”板块查询获知当月应缴费额。
问:采取扣款缴费的,缴费人还需要在客户端或电子税务局操作吗?
答:不需要,如果希望税务部门扣款则无需操作,只要确保扣缴期间扣款账户内有足额的资金就行。
通过几个问题的解答,关于社保入税的变化大家是不是脑子清晰了很多了呢?小编也希望整理的这些干货对大家能给到帮助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