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离散数学》第2版 屈婉玲 耿素云 张立昂 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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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集合代数
6.1 集合
1、集合是不能精确定义的基本概念。直观来讲,把一些事物汇集到一起组成整体就叫集合。这些事物称为集合的元素或成员。例如:平面上的所有点的集合;26个英文字母的集合;自然数集N、整数集Z、有理数集Q、实数集R、复数集C等。
表示集合的方法有列元素法,如:A = {a,b,c}
以及谓词表示法,如:B = {x | x∈R∧x2-1 = 0}
集合的表示法不唯一,且集合中的元素是无序的,如{1,2,3} = {3,1,2}。
元素属于或不属于某集合分别记作∈和∉。为了严谨,规定:对任意集合A都有A∉A。
2、设集合A、B,如果B的每个元素都是A中的元素,就称B是A的子集合,简称子集。也称B被A包含或B包含于A或A包含B。B包含于A记作。其符号化表示为
。
3、定义:如果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