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桥模式
1.1 桥模式是单一职责模式的一种
1.1.1 单一职责模式
在软件组织的设计中,如果责任划分的不清晰,是的继承得到的结果往往是随着需求的变化,
子类急剧膨胀,同时充斥着重复代码,这个时候的关键是划清职责.
1.1.2 典型的单一职责模式
Decorator
Bridge
1.1.3 单一职责模式的动机
某些情况下我们可能会过度地使用继承来扩展对象的功能,由于继承为类型引入的静态特质,是的
这种扩展方式缺乏灵活性,并且随着子类的增多(扩展功能的增多),各种子类的组合(功能扩展的
组合)会导致更多子类的膨胀.
如何是“对象功能的扩展”能够根据需要来动态地实现呢?同时避免“扩展功能的增多”带来的子类
膨胀的问题?从而使得任何“功能扩展变化”所导致的影响降为最低.
1.2 模式定义
将抽象部分(业务功能)与实现部分(平台实现)分离,使得它们都可以独立地变化.
--《设计模式》 GoF
1.3 UML图
1.4 提纲
Bridge模式使用“对象间的组合关系”解耦了抽象和实现之间固有的绑定关系,使得抽象和
实现可以沿着各自的维度来变化,所谓抽象和实现沿着各自维度的变化,即“子类化”它们.
Bridge模式有时候类似于多继承方案,但是多继承方案往往违背单一职责原则(即一个类只
有一个变化的原因),复用性比较差,桥模式是比多继承方案更好的解决方法.
Bridge模式的应用一般在“两个非常强的变化维度”,有时一个类也有多于两个的变化维度,
这时可以使用Bridge的扩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