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26 日下午消息,腾讯和搜狐近日以涉嫌侵犯其所属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今日头条诉至海淀法院。要求今日头条立即停止对涉案作品提供在线传播,并就涉案作品索赔经济损失,涉案金额达到百万。就在消息出来后不久,今日头条向腾讯与搜狐也进行了起诉。
今日头条和腾讯的维权、搜狐之争,无论出于何种目的,但至少把这层灰色的“版权潜规则”捅破了。同时也有助于在法律上对一些问题进行廓清:如何对内容的版权及利益受损进行界定?内容侵权之后,如何计算和划定受损金额?内容创作者的跨平台维权如何进行?视频内容如何保护?截取内容吐槽与侵权的边界是什么?
在互联网时代,固然是要鼓励技术创新和赢利模式创新,但基本的前提,是不能伤害原创动力之源,更不能把别人的“头条”改头换面抄袭成自己的“头条”。另一方面,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会带来各种新技术形态,像“今日头条”这样的网络应用新秀将层出不穷,但技术的发展不应当以版权保护恶化为代价,这就需要版权保护及时应对新挑战,而我们的法律完善、司法公正和政府管制,以及资本的追随、社会的认知,也应当立足于保护知识创新的源泉。版权保护,是内容行业发展的基石,互联网行业巨头更应该推动整个行业的版权保护机制,更合理更健康的发展。
版权价值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特定的价值形式,已经成为社会经济的生产、流通、消费环节中的重要参与因素。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双方未经许可,擅自转载、综合、改编新闻作品的情况日渐增多,版权保护问题日趋尖锐。随着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出现,侵权证据的鉴别、固定、收集,侵权事实和侵权责任的认定,自身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的确定和计算,索赔标准的确定和计算等,更需要版权专业法律知识。知识要创新,版权维护也需要创新,现由深圳市版权协会联合深圳市求实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运营的“E防标”存证平台,得到国家信息中心国信嘉宁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支持和存证保障,向广大权利人提供快捷有效的电子证据固化服务。相信有这一平台维护,能避免以上企业出现的纷争,为版权维护实现最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