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而专利,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有效保护发明创造成果,独占市场获得主动权的有力武器,同时也是政府各项政策扶持的主要目标群体。
由于当前我国专利申请的授权时间整体较长,发明专利一般需要两三年时间才能获得授权,因此企业需要对专利进行提早规划布局。如果企业想要专利尽快获得授权,有哪些途径可以缩短审查周期呢?
一、专利审查方式
1.普通审查
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法规,对申请人递交的专利申请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审核。
2.优先审查
是指国家为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完善专利审查程序,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申请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对符合条件的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2017)为专利申请提供优先审查。
3.快速预审
指各个地方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符合相应产业要求的企业等提供专利申请预先审查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通过保护中心预审的专利申请进行加快审查。
注意:
同案申请的发明不能走优先审查和快速预审!
关于优先审查与快速预审,下面将会分为两部分为大家进行详细介绍。首先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优先审查。
二、优先审查
1. 适用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复审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
(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2)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3)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4)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5)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6)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效宣告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
(1)针对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发生侵权纠纷,当事人已请求地方知识产权局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仲裁调解组织仲裁调解;
(2)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注意:
对专利申请、专利复审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应当经全体申请人或者全体复审请求人同意;对无效宣告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应当经无效宣告请求人或者全体专利权人同意。
2. 提交材料
提出优先审查请求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的,应当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和相关证明文件;有同日申请的,还需要在请求书中提供相对应的同日申请的申请号。除“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的情形外,优先审查请求书应当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国务院相关部门”是指国家科技、经济、产业主管部门,以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部际协调成员单位。
(二)当事人提出专利复审、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优先审查请求的,应当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和相关证明文件,优先审查请求书应当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但以下两种情形除外:专利复审案件涉及的专利申请在实质审查或者初步审查程序中已经进行了优先审查;处理、审理涉案专利侵权纠纷的地方知识产权局、人民法院、仲裁调解组织对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请求优先审查,需要提交“复审无效程序优先审查请求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并说明理由。
注意:
目前,无论是对于专利申请、专利复审案件还是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优先审查请求书以及相关证明文件都需要提交纸质原件。
三、快速预审
快速预审是在专利申请前,提前经过相关部门预审,根据各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涉及的领域而进行审查的,山东省目前有7家保护中心负责预审,待预审合格后再正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同时经预审途径申请的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期限也相对缩减,整体上缩短审查周期。
1. 预审领域
不是所有产业的专利都能走预审。进入专利预审通道,必须要符合相应的技术领域,如果不在以下这些领域内,那么就没有资格申请专利预审。
2.快速预审流程
2.1预先备案
(1)备案目的
保护中心对拟进入快速审查通道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备案管理,并将名单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预审资格条件;
保护中心的快速预审业务针对完成备案的申请主体,未通过主体备案的企事业单位不能向保护中心提交预审业务。
(2)备案条件
①申请主体资格
登记注册地在当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行政区域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
不论企事业单位规模大小、单位性质,只要符合条件,都有备案资格。
保护中心将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予以备案。
②领域要求
主要生产、研发或经营方向属于当地保护中心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相关领域,详见上表整理山东省7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领域汇总。
③知识产权基础
具有较好的创新基础以及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且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建议申请主体已经具备一定数量的专利申请或授权数量,没有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基础的申请主体备案通过审核难度较大,特殊情况可以提供说明材料。
2.2完成备案后,进入预审阶段,预审案件需要具备哪些提交资格条件、提交什么材料呢?
(1)资格条件
(1)预审请求人应为当地保护中心备案单位;
(2)专利预审案件通过预审管理平台电子申请系统进行提交;
(3)预审案件的分类号属于当地保护中心服务的产业领域;
(4)与其他单位共同申请的,备案单位应当作为第一申请人。
(2)提交材料
(1)专利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必须为XML格式,应在CPC客户端制作XML格式文件,并导出案卷压缩包);
(2)专利申请快速预审服务申请表(加盖公章);
(3)专利申请快速预审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4)共同研发证明等其他相关资料。
不予受理情形
(1)申请主体、领域不符合要求,缺基本申请材料;
(2)按照专利合作条约(PCT)提出的专利国际申请或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国际申请;
(3)根据《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所申请的发明和实用新型;
(4)分案申请;
(5)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所规定的需要进行保密审查的申请;
(6)存在低质量、非正常申请问题;
(7)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
(8)专利法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未使用中文等情形。
2.3预审结论
(1)预审合格:发出《预审合格通知书》,并通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提交申请,准备进入快速审查通道;
(2)需修改:发出《预审审查意见通知书》,一次性指出全部缺陷并要求改正;
(3)预审不合格:发出《预审不合格通知书》 ;
不合格可能情况:①明显不具备授权前景;②两次修改仍不能克服缺陷;③未在规定期限答复预审意见。
注意:
预审合格案件应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提交申请,要求如下:
①格式要求: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系统CPC客户端提交XML格式文件;
②文本要求:提交申请文件文本应与预审合格文本一致;
③缴费要求:申请当日足额缴费:申请费(含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仅发明)、实质审查费(仅发明)、优先权要求费(如有)。
复核信息打标后,进入快速审查通道
四、优先审查与快速预审区别
优先审查和预审申请两种方式,都能大大的缩短审查周期,预审申请相较于优先审查更快。但两者提出的时机、适用领域、答复期限及结案时间等都存在着不同。申请人应当结合自身专利技术的具体情况进行利弊权衡,选择最优的加快审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