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模式(四)

  1.4 公法保护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与传承。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实际上是一个保存、弘扬、传承、发展的过程。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当务之急也就是保存濒临消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以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以保护为主,只有在确定其长期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有限度地加以利用。别指望它们能自负盈亏,更不应该当成摇钱树。能赚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是特例,并不具有普遍性。而且即使这类特例,也是经过包装或加工,或者已与商业活动结合。”[3]由于文化的变迁,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不受年轻一代欢迎,而面临后继无人的悲凉境地。因此,不管是经济利益还是精神利益方面,大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承受着“无人问津”之轻。唯有着手公法保护,加大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尽快“摸清家底”,建立名录,资助传承人,培养传习人才能力挽这一颓势。日本和韩国的“人间国宝制度”都是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制度[4],比如传承人国家命名制度、政府专项财政支持制度、“重要文化财产保有者”的职责和义务制度[5],都值得我们借鉴。

来源:www.wangjielawyer.cn

评论
添加红包

请填写红包祝福语或标题

红包个数最小为10个

红包金额最低5元

当前余额3.43前往充值 >
需支付:10.00
成就一亿技术人!
领取后你会自动成为博主和红包主的粉丝 规则
hope_wisdom
发出的红包
实付
使用余额支付
点击重新获取
扫码支付
钱包余额 0

抵扣说明:

1.余额是钱包充值的虚拟货币,按照1:1的比例进行支付金额的抵扣。
2.余额无法直接购买下载,可以购买VIP、付费专栏及课程。

余额充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