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目前类型: GoF的23中 + “简单工厂模式” = 24种
设计模式基础:多态
创建型模式:
单例模式:是保证一个类仅有一个实例,并提供一个访问它的全局访问点。
简单工厂模式:通过专门定义一个类来负责创建其他类的实例,被创建的实例通常都具有共同的父类。
工厂方法模式:定义一个创建产品对象的工厂接口,将实际创建工作推迟到子类中
抽象工厂模式:提供一个创建一系列相关或者相互依赖的接口,而无需指定它们具体的类。
原型模式:用原型实例指定创建对象的种类,并且通过拷贝这些原型创建新的对象。
建造者模式:将一个复杂的构建与其表示相分离,使得同样的构建过程可以创建不同的表示。
机构型模式:
适配器模式:将一个类的接口转换成客户希望的另外一个接口。使得原本由于接口不兼容而不能一起工作的那些类可以一起工作。
桥接模式:将抽象部分与实际部分分离,使它们都可以独立的变化。
组合模式:将对象组合成树形结构以表示“部分–整体”的层次结构。使得用户对单个对象和组合对象的使用具有一致性。
装饰模式:动态的给一个对象添加一些额外的职责。就增加功能来说,此模式比生成子类更为灵活。
外观模式:为子系统中的一组接口提供一个一致的界面,此模式定义了一个高层接口,这个接口使得这一子系统更加容易使用。
享元模式:以共享的方式高效的支持大量的细粒度的对象。
代理模式:为其他对象提供一种代理以控制对这个对象的访问。
如何同时提高一个软件系统的可维护性和可复用性是面向对象设计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
面向对象设计原则为支持可维护性复用而诞生,这些原则蕴含在很多设计模式中,它们是从许多设计方案中总结出的指导性原则。
单一职责原则
(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SRP)
★★★★☆ 类的职责单一,对外只提供一种功能,而引起类变化的原因都应该只有一个。
开闭原则
(Open-Closed Principle, OCP)
★★★★★ 类的改动是通过增加代码进行的,而不是修改源代码。
里氏代换原则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
★★★★★ 任何抽象类出现的地方都可以用他的实现类进行替换,实际就是虚拟机制,语言级别实现面向对象功能。
依赖倒转原则
(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DIP)
★★★★★ 依赖于抽象(接口),不要依赖具体的实现(类),也就是针对接口编程。
接口隔离原则
(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ISP
★★☆☆☆ 不应该强迫用户的程序依赖他们不需要的接口方法。一个接口应该只提供一种对外功能,不应该把所有操作都封装到一个接口中去。
迪米特法则
(Law of Demeter, LoD
★★★☆☆ 一个对象应当对其他对象尽可能少的了解,从而降低各个对象之间的耦合,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例如在一个程序中,各个模块之间相互调用时,通常会提供一个统一的接口来实现。这样其他模块不需要了解另外一个模块的内部实现细节,这样当一个模块内部的实现发生改变时,不会影响其他模块的使用。(黑盒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