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标识符与保留字
1.标识符:变量、函数、类、模块、其他对象起的名字。规则:①组成:字母、数字、下划线②不能以数字开头③非保留字④区分大小写
2.保留字:特定含义不能使用。
四、变量的定义与使用
变量包括标识、类型、值。
多次赋值后变量名指向新空间。
五、数据类型
1.整数类型 int。
默认为十进制,转化为其他进制:二进制0b,八进制0o,十六进制0x。
2.浮点数类型 float。
缺点:不精确,小数位数不确定。
解决方法:导入decimal模块。
3.布尔类型 bool。
表示真假。可转化为整数,True为1,False为0。
4.字符串类型 str。
六、数据类型转换。
将不同数据类型数据拼接在一起。
1.str ( ):转成字符串(可用引号转换)
2.int ( ):转成整数(文字类字符串不能转;浮点数转成整数,抹零取整)
3.float( ):转成浮点数(整数转成浮点数,末尾为.0)
七、注释
被解释器忽略
①单行注释:#开头,直到换行结束。
②多行注释:三引号之间的代码。
③中文编码声明注释:文件开头加,指定源码文件编码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