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继承
一、面向对象
oop面向对象程序设计(Object Oriented Programming)
类(class):最基础的单位 类定义了事物的属性和行为模版
成员:属性:记录对象的属性特征
public int Age{ get=>age; set{ if(value<250 && value>0) { this.age = value; } else{ throw new Exception("年龄不合法"); } } }
成员方法:对象的行为
构造函数:创建对象,没有返回值,通常情况下会是公开的,作用是创造对象,初始化所有的成员变量,在一个类里默认的有一个隐式的无参,如果类中添加有参构造,无参构造会被收回。
析构函数:销毁对象
继承特点:1、单继承(单根性)
2、具有传递性
3、只有父类非私有的可以继承
4、父类的构造函数不可继承只能访问
5、子类要重写方法 需要加virtual overr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