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能源车牌申请条件根据申请人身份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 本市户籍人员: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 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还需持有有效的军身份证件和在部队办理的北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
- 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需持有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核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需注意,《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随往配偶及子女不是证件持有人,不能以此申请新能源车指标。
- 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需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且近五年(含)连续在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其中,“近五年(含)连续在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 是指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 60 个月连续,不能断月(如有断月,补缴后有效);“近五年(含)连续在北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是指申请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五年,每年都有缴税记录(大于零),可以断月,不能断年(如有断年,补缴无效)。
- 香港、澳门居民: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需持有十年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 台湾居民: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需持有五年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北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一年及以上有效签注,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 华侨: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需持有北京市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本市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 外籍人员: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需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北京签发的一年及以上有效居留许可或访问签证,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