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级类的功能
一.成员方法
注:类成员主要包括成员方法和成员变量
1.带参数的方法
1.方法的结构
[访问修饰符]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参数列表]){
代码;
[return 具体的返回值;]
}
2.参数
基本数据类型做参数时,传递的是值,不能出方法的范围;
引用数据类型传递的是地址,可以影响方法外部
特殊:String 做参数时,等同于基本数据类型。
2. 方法重载
1.定义
在一个类中定义多个同名的方法
2.特点
1.在同一个类中;
2.方法名相同;
3. 参数的个数或者类型不同;
4.方法的返回值不能作为判断方法之间是否构成重载的依据
二.成员变量
1.成员变量的作用域
直接在类中定义的变量
2.局部变量的作用域
局部变量就是定义在方法中的变量
3.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的区别
1.作用域不同:局部变量的作用域仅限于定义它的方法;
2. 初始值不同:成员变量,java会给默认值,局部变量必须赋值;
3. 同一个方法中,不允许有同名的成员变量
4.局部变量可以与成员变量重名
3.数据类型
1.基本数据类型:不同变量分配不同的内存空间
2.引用数据类型:类,数组和接口,赋值是把原对象的内存地址传递给另一个的引用
三.构造方法
1.构造方法定义
对一些数据的初始化:
[访问修饰符]方法名([参数列表]){ }
注:
1.构造方法没有返回值
2.默认构造方法没有参数,所以参数列表可选
3.构造方法的方法名与类名相同
2.构造方法的重载
在同一个类中可以定义多个重载的构造方法
3.this关键字
是对一个对象的默认引用
1.使用this调用成员变量,解决成员变量与局部变量的同名冲突,在方法名中加this
2.使用this调用成员方法
3.使用重载的构造方法,只能在构造方法中使用,且构造方法的第一句语句。this(name)//不需要点号
4.this只能调用实例变量,实例方法和构造方法,不能调用类变量和类方法,也不能调用局部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