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量指的是在程序的运行过程中可以改变的量,用它来表示存储的数据。
一般设置变量都需要对变量进行声明,但MATLAB不要求事先对所使用的变量进行声明,也不需要指定变量的类型,MATLAB会根据所赋予变量的值或对变量所进行的操作来识别变量的类型。
一,MATLAB中的变量命名规则:
1.1变量名必须以字母开头,之后可以是任意的字母,数字或者下划线。
1.2变量名区分字母的大小写,例a和A代表不同的变量。
1.3变量名不超过63个字符,第63个字符以后的字符将被忽略。
1.4不能定义与MATLAB关键字同名的变量。(要获取关键字的完整列表,请在命令行输入iskeyword并运行)
二,MATLAB的赋值
MATLAB使用等号“ = ”给变量赋值,例如:“a = 3”表示令变量a的值等于3,然后可以再次执行“a = 5”这时工作区所给出的结果为5;如下图所示:
由此说明在赋值过程中,如果赋值的变量已经存在,则MATLAB将使用新值代替旧值。
补充:MATLAB脚本中的小技巧
1.连续两个百分号后面加一个空格可以把脚本分节
2.使用Ctrl + 上箭头或Ctrl + 下箭头可以在不同的小节切换
3.使用Ctrl + Enter可以只运行当前小节的代码
2.1预定义的特殊变量
常见的MATLAB预定义的特殊变量:
特殊变量 + 描述
ans 系统默认的用于保存运算结果的变量名。 例如下图:
pi 圆周率Π
inf / -inf 无穷大和负无穷大,注意1/0 = inf
NaN 不定值或缺失值
i 和 j 复数中的虚数单位(当错误的将i 或 j进行赋值也不会影响其原本结果)
eps 浮点相对精度(可以认为eps是一个非常小的数,这个数大约等于2.22e-16,有时候不想分母为0时,我们就可以在分母上加上eps。
三,MATLAB的数值显示格式的改变
3.1临时更改
使用foemat命令更改,在命令窗口输入format long g就可以将MATLAB的显示设置成长格式。
其中更多的数值的显示方式可以使用命令doc format来查看帮助文件。
3.2永久更改
找到工作栏中的预设,打开预设,找到命令行窗口选择数值格式选择long g 再点击应用就设置成功了。
注意:显示格式只会影响数值的显示方式,不会影响它们在MATLAB中的储存方式和计算精度
补充:使用 clc 命令可以清空命令行窗口;
使用 clear 命令可以清空工作区。
四,“ ;”分号的使用
有时,一些计算结果不需要在命令行显示的时候,我们可以在代码行后面加上英文分号“ ;”这样所得的结果不会出现在命令行,但在工作区仍然可以检查计算结果。另外,如果想将两行代码放到同一行,这两行代码也用英文分号“ ;”隔开。例如图所示
使用分号前;
使用分号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