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理解设计模式的终极:不是减少代码量,不是使程序易于理解,也不是简化系统设计,而是适应需求变化,易于扩展修改。前几样往往随着设计模式的使用可能会顺带发生,但它们往往不是我们使用设计模式的初衷。后面分篇记录23种设计模式
创建型设计模式
这个自我感觉用处比较小,到了实际项目里总感觉来回还是那样,所以这一类我先揉在这一篇概览了
##1、单例模式
某个类只能生成一个实例,该类提供了一个全局访问点供外部获取该实例,其拓展是有限多例模式
##2、工厂方法模式
定义一个用于创建产品的接口,由子类决定生产什么产品
##3、抽象工厂模式
提供一个创建产品族的接口,其每个子类可以生产一系列相关的产品
##4、建造者模式
将一个复杂对象分解成多个相对简单的部分,然后根据不同需要分别创建它们,最后构建成该复杂对象
##5、原型模式:Prototype
将一个对象作为原型,通过对其进行复制而克隆出多个和原型类似的新实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