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标准在2020年12月01日发布,于2021年03月01日实施。此前,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2019年09月01日实施,一年一个地下水相关标准,对于我们终于觉得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简单说说新标准要求,在《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中提到:
6.1.1.1 采样器具选择
常用地下水采样器具有气囊泵、小流量潜水泵、惯性泵、蠕动泵及贝勒管等,应当依据
不同的监测目的、监测项目、实际井深和采样深度选取合适的采样器具,保证能取到有代表
性地下水样品。
要点解读:气囊泵作为第一选择,具备低速采样、适用于挥发性有机物地下水采样、扰动小、保证样品真实性的采样方式。相比较后面几个设备,具有采样深度更深(能达到静水位60米甚至更深的要求),扰动更小的优势。也就是说,配备一台气囊泵,基本可以替代其他采样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