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目录
法律体系
简单理解
图像化理解
法律体系类似一个圆柱
法的形式
- 法律的创制形式
- 外部表现形式
4层含义
-
- 法律规范的创制机关的性质和级别。
创制机关 | 创制方式 | 创造的制度 |
---|---|---|
全国人大常委 | 制定 | 法律 |
国务院 | 拟定 | 行政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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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的外部表现形式。
比较 | 例子 |
---|---|
法律的尾巴用“法”字结尾 | 《xx法》 |
法规的尾巴用“条例”两字结尾 | 《xx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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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的效力层级。
我国法是制定法(又称“成文法”),也就是说,习惯、宗教、判例不作为法的依据
- 法律的效力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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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规范的地域效力。
法的效力
法的形式 | 制定机关 | 名称规律 |
---|---|---|
宪法 | 全国人大 | / |
法律 |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 《xx法》 |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xx条例》 |
地方法规 | 省级、设区的市级人大及常委会 | 同上 |
部门规章 | 国务院各部委 | 《xx办法》、《xx规定》、《xx实施细则》 |
地方规章制度 | 省级、设区的市级政府 | 同上 |
- 设区的市:郑州.长沙.深圳.广州这样有xx区的市
值得注意
- 地方有立法权的只有省一级和设区的市一级
- 部门规章则是指住建部、财政部等各部门规章,地方各部委拥有各地地方立法权。且各部委下属国务院。
只能制定法律的11件根本大事。
- 国家主权的事项。
-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 犯罪和刑罚
- 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 税种,税率,税收征管
- 对非国有财产征收,征用
- 民事基本制度
- 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外贸基本制度
- 诉讼和仲裁制度
- 其他
值得注意
拥有地方立法权的只有省级和设区的市,但注意地级市的立法权,只对本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即只对上述三个有立法权。
法的冲突
法的纵向冲突(存在上下级关系,适用上位规定)
- 这个图的尾巴是平起平坐的,江苏省(地方)的规定和住建部(部门)的规定是平起平坐的
例外: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不一致时,由全国人大裁决,不按上位规则处理。
法的横向冲突(不存在上下级关系,需有权机关裁决)
横向冲突指的就是两个文件平起平坐
-
- 同一机关同一文件说的不一样(两同)
- 不同时间按新的来。
- 特别强调的与一般的冲突,按特别强调的。
- 新的一般的跟旧的特别的冲突。由谁制定谁裁决。
产生社会法律关系(保护)
有关建设活动中法律关系的性质。
- 民商事平等的法律关系(补偿而不是惩罚)
- 行政监督关系(办理证件或者监督)
- 和劳动者之间的社会法律关系(核心;保护弱势群体,《安全生产挂案例条例》)
题目
A.是平等的关系。在法律关系中,总包和供货商之间大家都是平起平坐的。
B.工地是财产关系为主。家庭关系中才存在非财产关系。
C.不是惩罚为主要,而是补偿为主要,惩罚是例外。
D.民商事法律关系=主体平等关系
抽象的概念是用来解决实际的问题 by陈印
综合本章之所学的题目
- A-以工程所在地为准。
- B-上下位关系。
- C-由国务院提出意见。
- D-增加企业负担的情形可以通过这个例子理解。
- E-违反立法法,超越地方立法权利,地方是没有这个立法权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