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新成立了子公司,员工重签子公司合同感触
2014年进入公司,工作至今,有7个年头了,公司已在去年上市。
今天发生了个事,这段时间公司新成立了另外一家子公司,原所在部门的员工都需要跟原公司办理离职,再重新跟子公司订立新合同;而之前的加班时间不计入新公司的考勤内,自动清零。
关于加班时间,跟公司谈判的感触
公司领导首先抛出意见和方案:
- 新公司远景 ,画 了个大饼,让员工知道新公司会给员工带来的好处;
- 员工配合,以及员工不配合的下场,不配合的员工会调离岗位,特殊处理;
- 加班时间不合理,不会计入考勤,否定之前加班时间,表示它的来源不合理和不应该有这些加班时间,但为了理解之前加班的辛苦和不易,按理说不应该计入新公司的考勤内的加班时间,很委屈的表示可以酌情的计入10%的时间,以示公司的大度和照顾;
结果:在不情愿的情况下都签了新合同,签之后感触
- 没有充分准备,谈判前没有充分的分析,公司在跟我谈的时候,已经跟其他同事谈过,我没有充分的去了解之前同事谈判的内容;没有充分的把这些重要的谈判内容,特别是关于公司给出的意见和方案,进行认真细致的去考虑和分析。
- 没有预案,公司提前给其他同事的意见和方案,没有对此进行预定方案的规划和制定;在定制方案时,需要充分的分析各种因素,需要进行预演;如发生以下场景,该怎么应对;
A)、对于公司领导画出大饼,以及将会带给员工好处的说法,需要对此进行肯定;
B)、 对已有的加班时间,不合理的说法,应对此进行说明:公司之前每月都会发考勤表的邮件出来,而且发了(?)年,表示公司是肯定我们的加班时间,如加班时间不合理的话,肯定不会每月都发,而且是全公司的员工都发;
C)、员工不配合的下场说法,如未经员工同意就进行岗位调离,劳动法不支持。 - 方案1:加班时间是自己辛苦攒下来的,是为公司付出才会有这些时间 ,可按三三四原则进入分配 :
A)、为了响应新公司,30%的加班时间,可不计入考勤内,愿意付出,用于支持新公司,表示自己的诚意;
B)、30%的加班时间,换成工资,因为这些为公司付出的时间,不是平白无故生成的;
C)、40%的加班时间,计入到新公司的考勤,因为需要这些时间为以后调休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