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7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 年修订)》,新规会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发行的首只主板股票上市首日4月10日起施行。
新规适用于股票、基金、权证、存托凭证及经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品种。
主要涉及以下变化:
(1)优化了价格涨跌幅制度
(2)优化了连续竞价期间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规定
(3)优化盘中临时停牌制度
(4)上海市场优化了市价委托申报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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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竞价价格范围
沪市主板股票在集合竞价中的有效申报范围受到下列限制:
(1)上市前5个交易日:
1.开盘集合竞价申报价格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90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50%
2.收盘集合竞价期间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是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
(2)第6个交易日起:
有效报价范围是前收盘价的上下10%。
科创板与主板的不同之处在于: 上市前5个交易日,科创板集合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无有效申报价格范围要求;第6个交易日起,有效报价范围是前收盘价的上下20%。
深市主板股票在集合竞价中的有效申报范围受到下列限制:
(1)上市前5个交易日:
1.开盘集合竞价期间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为前收盘价的900%以内
2.收盘集合竞价期间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都是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且收盘集合竞价在有效申报价格范围内进行撮合(在这点上主板与创业板保持一致~)
(2)第6个交易日起:
1.深圳主板有效报价范围是前收盘价的上下10%;
2.创业板为前收盘价的上下20%
注册制新规下,股票交易申报范围与之前存在较大区别,超出有效申报范围会被交易所直接拒单。
连续竞价期间“价格笼子”
价格笼子适用于连续竞价期间的限价委托
(1) 沪深主板、创业板股票:
买入申报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和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高值;
卖出申报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和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低值。
(2)科创板股票:
买入申报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
卖出申报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无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限制~)
买入基准价格:
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为即时揭示买入申报的最高价格:无即时揭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为最新成交价;当日无成交价的,为前收盘价。反之则为卖出基准价格。
十个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以买入申报为例,沪深主板、创业板股票在连续竞价期间的买入限价申报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和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高值。
实际应用场景中,当沪深主板和创业板股票股价小于5元时,往往适用不足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即0.1元)的限制,便利低价股票的申报。
案例详解
假设投资者小王想要买入沪市股票:
1.若此时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为10元/股,2%的价格笼子对应价格范围为10元*2%=0.2元>0.1元,仍旧适用“2%价格笼子”,小王的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10元*102%=10.2元/股。
2.若此时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为2元/股,2%的价格笼子对应价格范围为2元*2%=0.04元<0.1元,不足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则适用0.1元价格范围,小王的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2.1元/股。
临时停牌机制
沪深A股临时停牌是否可以委托?
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并且盘中临时停牌期间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是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科创板除外,临时停牌期间无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限制。
临时停牌机制增加了哪些内容?
沪/深交易所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单次盘中临时停牌时间为10分钟:
(1)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
(2)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
(3)证监会或者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证券停牌时间跨越14:57且须于当日复牌的,于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涨跌幅规定
沪深主板的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自第6个交易日起涨跌幅为前收盘价的上下10%。
创业板和科创板的涨跌幅无变化,但新规实施后,创业板申报价格若超过价格笼子范围将不暂存交易所主机,直接视为无效申报。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股票,无价格涨跌幅限制:
1.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
2.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退市整理股票的首个交易日
3.退市后重新上市的股票首个交易日
4.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证监会批准,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调整证券的涨跌幅限制比例。
市价委托
新规下沪深交易所市价申报方式有哪些?
上海主板:
(一)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二)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
(三)本方最优价格申报:(新增)
(四)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 (新增)
深圳主板:
(一)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二)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三)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
(四)本方最优价格申报;
(五)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
市价委托注意事项
1、沪市市价申报有无涨跌幅限制证券在连续竞价期间均适用,深市市价申报只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
2、沪市市价委托需要设置买入/卖出保护限价,深市无此规定。
新规实施后原核准制发行的主板股票的交易规则也会一并变化。
新股申购除上海主板1个申购单位由1000股变更为500股之外,其他规则均未变化 (如额度计算规则、中签缴款规则等)。
夜市委托不受连续竞价价格笼子的限制,夜市委托申报是进入开盘集合竞价,但还是会受集合竞价有效价格范围的限制。
沪深股票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是多少?
目前A股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依据股价高低,实施不同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