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积极推动融资担保公司接入征信系统,为其提升信用风险管理能力提供征信服务。现将融资担保公司接入征信系统相关流程介绍如下:
一、申请条件是什么?
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管部门(如金融办等)批准设立,合规经营,具有健全的征信信息安全及内部管理制度与措施,具有接入意愿的融资担保公司,均可申请接入征信系统。
二、接入及查询依据是什么?
(一)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收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按照规定提供的信贷信息。
(二)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信贷信息。
(三)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信息主体和取得信息主体本人书面同意的信息使用者提供查询服务。”
(四)《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融资性担保公司接入征信系统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银发〔2010〕365号)
三、接入有哪些好处?
(一)征信系统信息全
征信系统全面、客观记录企业和个人在银行借债还钱、遵守合同和遵纪守法情况,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对放贷机构提供查询服务。征信系统收集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种类齐全,包括基本信息、信贷信息以及反映信息主体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其中信贷信息是核心信息,还包括公共信息、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