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
摘 要:后期维特根斯坦批判了自己前期的意义图象论,提出了语言的意义在于对其的使用这一观点。将意义与语言使用联系在一起必然牵扯到语境这一要素,而维氏将语言游戏看作是语言与活动的相互交织,以及将一种语言看作是一种生活形式的对语境的哲学思考为后来语言学家从理论建构角度研究动态语境开启了新的视角。通过对维特根斯坦思想中的两个重要概念——“语言游戏”与“生活形式”以及它们之间辩证关系的考察来审视后期维特根斯坦的语境观。
关键词:维特根斯坦;语境观;语言游戏;生活形式
后期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言的环境对意义的产生起到巨大的决定作用,因此他很注重对语境的研究。语言中包含着人们对世界的基本理解,维氏的核心工作——概念考察,就是对这种基本理解的进一步理解。由于这种基本理解必然联系着语言与周边环境、生活之流的交织,因此维氏格外注重对语境的强调,避免将语言隔离开来做对象化研究,而是通过语言游戏与生活形式两个概念突出语言的社会、文化属性。陈嘉映指出,西方思想有很强的科学化传统,倾向于“把看待事物的新视角转变为科学假说,在此基础上发展新的科学分支”。[1]显然维氏对语境的关注就属于这样的一种视角,它客观上催生了语用学与社会语言学等新兴学科。对维氏的语境观进行研究有助于我们更好了解后来长期在语言学研究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动态语境概念,而这种研究主要通过对维氏后期的“语言游戏”与“生活形式”这两个概念的探究来实现。
一、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观
维特根斯坦最早在《蓝皮书》中提出“语言游戏”这个概念,当时语言游戏指“孩子借以开始使用语词的语言形式”[2]以及原始语言,维氏关于这类语言游戏的例子包括:建筑师傅喊“方石”,助手将方石递给他;教师指着石头,学生说出“石头”这个词;几个小伙伴在一起玩猜拳时,边玩边喊“石头、剪刀、布!”语言的原始形式突出的是语言最初是在一定的活动中体现的,人们在场景中学会说话,并理解语句的意思。维氏进一步指出,“我还将把语言和活动——那些和语言编织成一片的活动——所组成的整体称作‘语言游戏’。”[3]哈克指出,这种意义上的语言游戏实际上意指着活动与语言使用的复杂组成,也就是说,与“图象
说”中语言与现实泾渭分明地被一条切线隔开不同,语言游戏是“语言与现实难分彼此的大面积交织。”[4]维特根斯坦要表达的不单单是语境对语言使用有很大的影响,而更是脱离了语境的语言形式是没有意义的,诚如哈贝马斯所说“: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语法试图把理想化的抽象理性重新放回到其语境当中,并把理性定位在它所特有的活动范围内。”[5]
维氏关于“语言游戏”的灵感最初来自他所观看的一场足球比赛,在比赛中他发现足球的意义来源于运动员按照规则踢球的行为之中,由此联想到了语言的使用也是这样遵守规则的活动。“游戏”一词在中文中容易使人想到娱乐性,而英文对
应词game则是一个内涵大些的概念,奥运会就叫Olympic Games,但奥运会首先让我们想到的是竞技性而不是娱乐性。维氏使用的原词是德语Spiel,这是一个比“游戏”与“game”都宽泛的多的词:戏剧(Schauspiel)与节庆(Festspiel)在德语中皆为Spiel的一种,但这些与娱乐性和竞技性的关系都有限。这样分析下来,我们不妨把维氏的“游戏”概念看作是社会活动或实践。维氏对游戏一词的使用实际上传承了整个德国哲学对游戏概念的理解,一种基于美学的理解,其精髓在席勒的这段话中有所体现:“游戏冲动是感性冲动与形式冲动之间的集合体,是实在与形式、偶然与必然、受动与自由等的统一;这样的统一使人性得以圆满完成,使人的感性与理性的双重天性同时得到发挥,而人性的圆满完成就是美……只有当人是完全意义上的人,他才游戏,只有当人完全游戏时,他才是人。”[6]
维氏并没有为语言游戏概念下一个准确的定义,这很大程度上是出于他反本质性与普遍性的立场,换句话说,没有什么性质或特征是所有语言游戏共有的,各种语言游戏之间存在的只是一种错综复杂的交叉、重叠的相似关系。所以,我们只能描述各种各样的语言游戏,却不能对它们进行解释与说明,让我们来看看维氏自己对语言游戏的举例描述:
“下达命令、服从命令——
按照一个对象的外观来描述它,或按照它的度量来描述它——
根据描述(绘图)构造一个对象——
报道一个事件——
对这个事件的经过做出一个假设——
提出及检验一个假设——
用图表来表示一个实验的结果——
编故事;读故事——
演戏——
唱歌——
猜谜——
编笑话;讲笑话——
解一道应用算术题——
把一种语言翻译成另一种语言——
请求、感谢、谩骂、问候、祈祷。”[3]
从这些描述我们可以看到语言游戏与社会生活的密切相关,维氏也指出他使用语言游戏的概念就是要强调使用语言首先是一种行为,是生活形式的一部分,江怡对此评价道:“在他(维特根斯坦)看来,作为人类活动的语言游戏构成了人类的生活形式,反之,生活形式又限定了语言游戏的社会特征,使得任何语言游戏都只能是社会的、公众的、非个人的行为。”[7]这里提到的生活形式是维
氏后期哲学的另一个重要概念,正如上面所提到的,它和语言游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说语言游戏指的是微观的特殊、局部语境的话,那么生活方式就是宏观语境,如文化传统和人类生存的一般环境。
二、维特根斯坦的生活形式论
生活形式这个词语,在维氏的著作中一共只出现过七次,在《哲学研究》中有五次。在生活形式出现的大部分上下文中,维氏都把它当做一个似乎已经解释得很清楚的概念直接使用,只有一处维氏给出界定:“需得接受下来的东西,给定的东西——可以说——是生活形式”[3]。这个定义的模糊与宽泛给这个概念本身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也给学界对其的阐释留下了极大的空间;西拉米(Hilmmy)指出,在研究者对“生活形式”的解释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主要分成三类[8]:(1)文化与历史的解释。这种看法认为生活形式是社会与文化的形式框架,不具备有解释力,而只能作为一种给定之物成为解释的基础;(2)“有机的”解释,即会使用语言对人类而言是先天的机能,与呼吸和消化一样,这种解释近似乔姆斯基自然主义的语言观;(3)语言游戏的解释,即把生活形式和语言游戏等同起来,或认为后者是前者的组成部分。
(一)对“图象说”的批评
我们认为,可以首先从维氏对自己前期世界观的批判来理解生活形式概念的提出。在《逻辑哲学论》中,维氏认为语言与世界是对应的,它们拥有相同的逻辑形式。世界有一个本质结构,这种结构由复合事态组成,复合事态由原子事态构成,而原子事态则可以进一步分析成对象;语言也具有类似的本质结构,即从复合命题到原子命题再到名称的构成。语言的这些组成部分与世界的各组成部分一一对应,在这种对应下语言可以反映世界。图象说理论观照下的世界被看做是一个固定、封闭的整体,而放弃了图象说的后期维氏则转变了思路,更倾向于把世界看成是由形态各异、互相影响、互相交织的无限增长、丰富着的生活形式组成的开放系统。正如在语言游戏说中语言被比作一座不断被翻新、不断被一个个新城区所包围的老城一样,生活形式论下的世界万物流变。
(二)胡塞尔的“生活世界”
江怡认为,说维氏没有给生活形式这个概念做出规定可能是场历史的误会[9]
,因为在上世纪20年代,“生活形式”这样的概念是知识分子和学者比较熟悉的,维氏可能只是对其进行了借用与发展,所以他没有具体解释这个概念也无可厚非。这个看法有一定见地,事实上,当时胡塞尔提出的“生活世界”就与维氏的生活形式有神似之处。对“生活世界”进行一番考察有助于我们加深对生活形式概念的了解。
早期胡塞尔把现象学看成是严格的科学,强调其无前提的绝对明证性,在这一点上,他与声称受到前期维特根斯坦巨大影响的逻辑实证主义者别无二致。但后来他认识到科学也不是没有前提的,这种前提就存在于科学外的生活世界中。“生活世界是永远事先给予的、永远事先存在的世界……一切目标以它为前提,即使在科学真理中被认识的普遍目标也以它为前提。”[10]生活世界是一个前科学世界,不受历史中形成的理论、习惯与传统的影响。生活世界是由生活主体从自己的角度体验到的世界,所以生活世界中的经验是主观的经验,但这种主观的经验是客观性的来源——近代科学所构建的自然科学模式都是对繁杂的世界进行选择后的理想化、技术化产物。科学用数学化的对世界的描述取代了人类纯粹的、原始的认知方式,却与作为它来源与基础的生活世界渐行渐远;科学化的话语在潜移默化之间取代了朴素的说话方式,比如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科学的”这个形容词已经可以与“正确的”进行互换而在意思上没有明显的差别了。胡塞尔认为这种趋势有极大的隐患,他进一步指出,欧洲科学的危机就在于“自然主义的科学把价值规范与自然规律等量齐观,不能面对人生价值与意义的问题。”[10]所以他呼吁人们要对生活形式按其原来的形态进行审视,充分认识到它的活动性与相对性。胡塞尔这种现象学研究中从崇尚严格科学到强调生活世界的演化与维特根斯坦前后期的世界观转变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三)世界图景
虽然维氏没有围绕“生活形式”展开释义,但他花了不少篇幅讨论了另一个与“生活形式”紧密相关的概念——“世界图景”,我们可以将两个概念联系起来探讨。维氏在《论确定性》中提出了“世界图景”这个词,并用了很多类比来描述它,如
“传承下来的背景”“思想的河床”等,这些实际上就是维氏在“生活形式”中的上下文中提到的“需要接受下来的东西,给定的东西”,也就是说,世界图景与生活形式都提供基础与根据的作用。胡塞尔把生活世界当做是科学真理的前提,维氏也说:“我说的是世界图景而不是假说,因为这是科学研究理所当然的基础,因此也就无须明言。”[2]世界图景与生活形式一样,都是语言游戏存在的基础,而且是不可怀疑的基础。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世界图景可以被理解成是一个信念的体系,它是我们一切探究和断言的脚手架,人们无法去分辨世界图景的真伪,因为人们从来都是依托着世界图景去判断真伪的。我们可以举例来说明这种给定性与不可怀疑性:地球在成千上万年前就形成了、我有两只手、世界上存在过希特勒这个人、水是一氧化二氢,这些都可以叫做世界图景的一部分,所以它们都是无可置疑的观念,都是人们进行语言游戏的前提。但怎么一来这些构成世界图景的观念就无可置疑了呢?一言以蔽之,它们都是观念体系不可缺少的一环。像“我有两只手”这样的观念不是单独的信念,它们与其他事实发生
联系,比如我显然就不能在怀疑我有两只手的同时还能坚信我有两只眼睛,就像我不能在争辩世界其实是在一百年前才刚刚形成的同时还能相信曾经发生过宗教改革、文艺复兴这些历史事件。怀疑这些信念体系中的事实,就必须要怀疑体系中的其他环节进而怀疑所有的认知。这种怀疑还不是笛卡尔意义上对知识结构确定性的怀疑,而是诡辩论的怀疑。观念体系,或者说命题体系的确定性,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它与日常实践活动的紧密交织,所以实践是世界图景与生活实践真正意义上的基础。
(四)生活形式的内涵
对于生活形式这个概念的内涵,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方面,生活形式指人类的自然史,这指的是初民世界以来人类一切行为的记录,也就是所谓必须接受的东西,维氏说:“与不可分析的、专门的、不确定的东西相反,事实上,我们是以这般的方式行动,例如,惩罚某种行为,确立如此这般的事态,给出命令、提取账单、描绘色彩,对他人的情感发生兴趣,一切必须接受的东西,即被给予的东西(可以说)就是生活的事实。”[9]另一方面,生活形式还应该被理解成一个文化概念。在人类自然史的发展之中形成了各种各样的风俗、制度、习惯,这些东西逐渐沉淀下来,形成了相互关联的完整的观念体系,或者说是文化结构。这种文化结构处在生活形式的核心地位,是人类语言依赖的素材,如维氏所说:“我们用来表达审美判断的词起着极为复杂的作用,但也是一种极为明确的作用,我们称之为一个时期的文化;……属于一种语言游戏的是整个文化。”[11]总的说来,的确可以分别从文化的、有机的以及语言游戏三个视角来对生活形式做出解释,但这些解释都将是不完整的。我们必须对这三个视角进行整合,认识到生活形式包容了自然与文化两个层面的内容,并成为了语言游戏植根于其中的基础。江怡总结道:“在‘生活形式’概念中,我们不仅看到了维特根斯坦强调人类活动的自然性和自主性,而且看到了他对人类文化的期待与弘扬,就是说,维特根斯坦心目中的这个概念其实就是以人类文化的面目出现的自然史的过程。”[9]
三“、语言游戏”与“生活形式”的辩证关系
通过对语言游戏与生活形式的两个概念的分析,我们发现它们确实在很多方面是一致的。首先它们都是在人类实践活动中体现出来的;其次,它们都是终极的,不可分析的。它们的存在不需要理解与解释,因为它们本身就是所有理据与解释的来源;它们都是多样的、具体的,都没有本质的属性。语言游戏与生活形式都不能被准确地定义,各种语言游戏与生活形式相互之间存在的是家族相似的联系。当然,虽然两者联系紧密,但它们毕竟是两个概念,有着不同的内涵。这种不同可以粗线条地被概括为:语言游戏是生活形式的组成部分。维氏是这么说的:“语言游戏这个用语在这里是要强调,用语言来说话是某种行为举止的一部分,或某种生活方式的一部分”[3]。(PI 23节)从更深层次的说,语言游戏可以被观察与描述,但生活形式不行,生活形式是通过对语言游戏的描述才能展现出来。生活形式可以具体化为语言游戏,但这个概念不仅仅强调我们的语言活动,而更凝集了人类生活的文化背景,而这种文化背景又反过来为在历史中不断演化的语言游戏提供基石。当维氏指出即使狮子会说话我们也无法明白它时,他是在告诉我们语言游戏与作为生活形式的整个宏观社会文化领域有着不可分割的亲缘关系。
结 语
维特根斯坦通过对语言游戏与生活形式两个概念意在说明的是语言的规范性问题。当他说自己要从形而上学的冰面回到粗糙的地面时,他要告诉我们语言并不是什么符合纯粹逻辑的东西;如果说语言符合什么的话,它符合的是规范,是生活的道理。也就是说,语言是现在的形态并不是由所谓的逻辑必然性规定的,而是要通过“自然的源始涌动、自然史、人类的生活形式、语言和其它与人类活动相交织的‘语言游戏’加以说明”[12]。如果说维氏对语境思想有什么贡献的话,那就在于他从哲学的角度论证了社会文化语境对语言使用的重要性与基础作用。他并没有去尝试归纳语境因素,也没有就语境与语言使用的相互关系提出任何理论,对此我们可以这么解释:哲学的首要建树,不在于构筑理论,而在于引导思考上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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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哈贝马斯. 后形而上学思想[M]. 曹卫东,付德根,译. 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7.
[6]席勒. 审美教育书简[M]. 冯至,范大灿,译.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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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赵敦华.现代西方哲学新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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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徐友渔,周国平,陈嘉映,尚杰. 语言与哲学:当代英美与德法传统比较研究[M]. 北京:三联书店,1996: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