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的受理和授权是专利申请过程中的两个不同阶段,它们之间有以下主要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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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Filing and Acceptance):
- 含义:受理是指专利局对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申请文件符合基本的格式和要求后,给予申请号,并表明该申请正式进入审查流程的阶段。
- 内容:在这个阶段,专利局主要检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按照规定格式提交,以及是否缴纳了必要的申请费用。如果一切符合要求,专利局将发出受理通知书,申请日也从此时确定。
- 法律效力:受理仅意味着专利申请被正式接受,但并不表示该发明已获得任何形式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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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Grant):
- 含义:授权是指专利局在经过实质审查后,认为该发明满足专利法规定的所有要求(如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并决定授予专利权的阶段。
- 内容:在这个阶段,专利局会对申请的发明进行深入的技术审查,评估其是否符合专利授权的标准。如果审查通过,专利局将发出授权通知书,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布该专利的授权信息。
- 法律效力:授权意味着发明人获得了专利权,可以享有排除他人未经许可实施其专利的独占权。专利权人可以对侵权行为采取法律行动,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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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顺序:
- 受理是专利申请流程的开始,而授权则是在经过一系列审查流程后的结果。从受理到授权,可能需要数月甚至数年的时间,这取决于审查进度和专利申请的复杂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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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 在受理阶段,申请人需要缴纳申请费;而在授权阶段,申请人需要缴纳包括专利登记费、年费等在内的一系列费用,以完成专利权的登记和维持。
简而言之,受理是专利申请的起始步骤,表明申请正式进入审查流程;而授权则是审查成功后的结果,意味着申请人获得了专利权和相应的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