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符
定义:java中为包,类,方法,变量等要素命名使用的字符称为标识符。
程序中我们自己可以命名名称—标识符
命名标识符的规则:
- 由26个英文字母大小写,0-9 ,_或 $ 组成 数字不可以开头
- 不可以使用关键字和保留字,但能包含关键字和保留字
- Java中严格区分大小写,长度无限制
- 标识符不能包含空格
- 注意:在起名字时,为了提高阅读性,要尽量有意义
保留字
定义:java中还未使用的,但是不能作为标识符命名的单词
比如:goto const
变量
定义:
- 变量是程序中最基本的存储单元,程序执行中数值是可变的
- 本质上,变量其实是内存中的一小块区域,使用变量名来访问这块区域,因此, 每一个 变量使用前必须要先申请(声明),然后必须进行赋值(填充内容), 才能使用
- 变量是通过使用变量名来访问这块区域的
- 其要素包括变量名,变量类型
- java程序中每一个变量都属于特定的数据类型,在使用前必须对其声明,声明 格式为
[修饰符] type varName [=value][,varName[=val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