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Form窗体继承是必须的,但是vs的窗体继承不如Delphi那样随心所欲。
1、从父类继承一个窗体后,发现打开子类窗体的设计界面时出错了,错误提示各种各样,原因只有一个:
由于vs的继承是必须先生成组件后,再从组件中继承的,所以当父类窗口有load或shown这类的事件时,继承它的子窗体就会先执行这一类的事件。假如父窗口的load事件中有一些类似连接数据库的操作,则往往会出错而无法设计。
简单的解决方法是在父窗口的load或shown事件中加入:
if (!DesignMode) { 你的代码段..... }
参考资料:http://www.cnblogs.com/batoosai/archive/2006/04/05/367484.html
2、屏蔽父窗体的事件
继承窗体一定有一些例外事件,比如父窗体的FormClosed事件写了日志,而子窗体不希望写日志而是其它操作,这就需要屏蔽父类事件。
首先把父类的事件改名,如按钮事件改如下(baseform是父类名称,仅用于易区分,可以是任何字符)并改成protected权限
protected void button1_Click_baseform(object sender, EventArgs e)
设计器baseform.Designer.cs里面也要对应改一下才能通过编译
this.button1.Click += new System.EventHandler(this.button1_Click_baseform);
子类可以正常使用按钮事件,仅在需要屏蔽父类按钮事件时,在子类的构造函数中把对应事件的父类委托去除即可,如下
public Form1()
{
InitializeComponent();
this.button1.Click -= new EventHandler(base.button1_Click_baseform); //增加这行
}
如果你有多层窗体继承,可以如法炮制,只要把各层父类的按钮事件改名即可。
因为会执行父类按钮事件是父类有事件委托,去除委托就可以了,这比网上说的虚函数重载方法要方便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