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3
多态:
多态的前提:类与类之间必须要有关系——继承或实现;并且要有覆盖。
多态的体现——父类引用指向子类对象(多态自始至终都是子类对象做着变化)
多态中的各个成员机制
——成员变量:无论编译还是运行都参考等号左边,即引用型变量所属的类。
——成员函数:编译看左边,运行看右边。
——静态函数:编译和运行都看左边(其实对于静态,是不需要对象的,直接用类名就可以调用了)
——抽象类
特点:
1、方法只有声明,没有具体实现,抽象类被 abstract 修饰,抽象方法必须定义在抽象类中,有抽象方法的类必须被 abstract 修饰。
2、抽象类不能被实例化—因为调用的抽象方法没有具体实现,没有意义
3、抽象类必须有其子类覆盖了所有的抽象方法后,该子类才可以实例化,否则该子类还是抽象类。
抽象关键字 abstract 不可以与之共存的关键字
—private:抽象类中的方法必须被覆盖,用private修饰,子类无法访问
——static:静态成员不用方法就可以直接调用,抽象类中的方法没有方法体,调用无意义
——final:final代表最终,被修饰的方法、类、变量无法改变,不能被继承、覆盖,但是抽象类的方法必须被覆盖,两者相冲突
——接口
当一个抽象类中的方法都是抽象的时候,可以将这抽象类用另一种形式定义和表示,就是接口。
定义接口使用的关键字不是class,是 interface。
接口和抽象类的异同:
相同点:都位于继承的顶端,用于被其他实现或继承;都不能实例化;都包含抽象方法,其子类都必须复写这些抽象方法。
区别:抽象类为部分方法提供实现,避免子类重复实现这些方法,提供代码复用性;接口只能包含抽象方法;一个类只能继承一个直接父类(可能是抽象类),却可以实现多个接口(接口弥补了Java的单继承)。
选用:优先选用接口,尽量少用抽象类;只有需要定义子类的行为,又要为子类提供共性功能才选用抽象类。
——内部类
访问规则:内部类可以直接访问外部类的成员(包括私有);外部类要访问内部类,必须建立内部类的对象。
当内部类被定义在外部类的成员位置上,并且没有私有化,在其他内部类中可以使如下代码建立内部类对象。
public class OutInTest
{
OutIn.Inner oi = new OutIn().new Inner();
}
class OutIn
{
class Inner{}
public void show(){}
}
当内部类被定义在局部位置上是,即定义在外部类的方法中,可以直接访问外部类中的成员;只能访问被final修饰的其所在方法的变量;局部内部类中的成员也不能是静态的。
——匿名内部类
前提:内部类必须继承或者实现一个外部类或者接口。(其实就是一个匿名子类对象)
格式:new 父类或者接口(){子类内容}.要调用的子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