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适用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二级指导原则的公告》(2018年第10号)的要求,组织制定了《药物临床试验期间安全性数据快速报告标准和程序》,现予以发布。2018年5月1日后开始实施的临床试验,按照本标准和程序执行。
该标准要求申请人通过Gateway to Gateway(网关对网关)方式或在申请人之窗,向国家药品审评机构提交符合ICH
E2B(R3)规范的药物临床试验期间个例安全性报告,并对其进行分析评估,必要时按相关标准提出修改试验方案、暂停或终止药物临床试验等意见。以实现在药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内、临床试验研究期间以及持续进行的安全性监测。Gateway toGateway(网关对网关)方式,采用AS2(HTTPS)传输协议,发送方发送个例安全性报告给药品审评中心,药品审评中心收到后,对个例安全性报告进行处理,根据处理结果向发送方返回电子回执(ACK)。[1]
Gateway 方式提交步骤
提交测试(正式)ICSR报告
- 企业填写右侧《ICSR电子传输账号申请表》,用于注册个例安全性报告的电子传输测试账号;
- 完善电子传输参数,如URL、数字证书、ID等;
- 向药品评审中心发送一份测试(正式)的ICSR报告;
- 若收到药品评审中心确认测试报告有效的电子回执后,即表明成功建立测试(正式)传输ICSR的数据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