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间业务系统
中间业务,在狭义上理解为:为中间的或代理的业务,即商业银行较多地以中间人的身份替客户办理收付和其他委托事项,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在广义上理解为:不构成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非利息收入的业务。
表外业务简称OBS业务,指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但对资产负债表构成潜在的实质影响,不占用银行资金但对银行资金构成或有损失的银行业务。
中间业务与表外业务的关系:狭义的中间业务并不等同于表外业务,但表外业务却属于广义的中间业务。
以经营范围和业务性质分:1、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包括结算、押汇等;2、银行卡中间业务:即卡转账、卡消费等;3、代理类中间业务:含代理中央银行、代理政策性银行、代理商业银行、代收代付、代理证券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代理财政、代理银行卡收单业务扥;4、担保类中间业务:即银行承兑汇票、备用信用证、各类保函业务等;5、承诺类中间业务:是贷款承诺、透支额度等可撤销承诺、备用信用额度、回购协议、票据发行便利等不可撤销承诺;6、交易类中间业务:含远期合约、金融期货、互换、期权等;7、基金托管业务;8、咨询顾问类业务:即企业信息咨询业务、资产管理顾问业务、财务顾问业务、现金管理业务等;9、其他中间业务:即保管箱业务等其他中间业务。
传统的一般性中间业务:结算业务、代理业务、担保类业务、承诺类业务。
结算类业务
结算是指商业银行通过提供结算工具,如本票、汇票、支票等,对经济单位之间因商品交易、劳务供应、资金调拨及其他款项往来而产生的货币收付关系、债权债务进行清偿的行为,结算类业务在商业银行的存款负债类业务基础上产生的一种业务。
结算的方式,按方式分:1、现金方式完成货币收付行为的现金结算;以银行票据或转账方式完成货币收付行为的转账结算;按地域不同分:同城结算,异地结算。
我国现有的结算方式:银行汇票结算、商业汇票结算、银行本票结算、支票结算、汇兑结算、委托收款结算、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银行汇票结算
商业汇票结算
银行本票结算
银行支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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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汇兑结算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它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它适合用于企事业单位、个体户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的异地结算。按凭证传递方式的不同,分为信汇和电汇。
办理汇兑结算的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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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委托收款是指由收款人先行发货或先行提供劳务和服务,然后再由收款人提供收款依据,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各种款项的代收性结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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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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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类业务
代收代付业务
代收代付,是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的结算便利,接受单位和个人委托,代理办理指定款项的收付事宜。
代收代付的原则:双方要签订经济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责任,避免经济纠纷的发生;商业银行应遵循互惠互利的原则,按一定的规定和要求,收付合理的手续费用;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及政策规定,遵守商业银行的结算原则;商业银行要根据客户提供的收付费依据,代理收付款项。对付款方不能按时缴费的,银行不负责任,但应向客户提供真实的情况;与客户密切联系,听取意见,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完成代理工作。
代收代付的业务种类:日常生活类、行政管理业务类、邮政电信业务类、交通运输业务类、房地产业务类、工商企业资金类。
代理证券业务
代理证券业务的原则:根据委托方提出的委托申请和提交的有关文件及被批准发行的批件,审查发行的合法性、手续的完整性。同意委托后,即与委托方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协议中必须写明委托事项,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
代理保险业务
其他代理业务
担保类业务
银行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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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的流程
首先,由承兑申请人向贷款行提出承兑申请,并提交商品交易合同、运输凭证及担保、承兑保证金情况等资料;
备用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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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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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函的一般业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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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承诺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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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的理财性中间业务
交易类中间业务
金融期货交易
互换业务
期权
基金托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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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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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顾问类业务
财务顾问业务
企业信息咨询业务
现金管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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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业务
一、产品背景
随着国内商业银行商业化程度的加深和多金融服务市场的逐步开放,使国内商业银行已经置身于前所未有的激烈市场竞争之中,银行业传统的金融业务(网点存款、取款、传统信贷等),已经不能满足客户和市场的需求,银行之间的传统业务的市场份额基本确定,很难再有很大的盈利空间。与此同时,客户也希望在这些传统金融业务之外能够得到更多的增值服务,如代发工资、代缴费、代理票务业务、跨行(系统)转账、实时支付、个人支付计划、金融信息服务等服务功能。
由此产生了现在银行称之为“中间业务”的业务分支,成为银行新的效益增长点,而且越来越好的为各家商业银行在业务扩展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这也是银行未来业务的 一个重要发展方向。
而在国内,我国各商业银行也越来越注重开拓代理服务为重点的中间业务。各银行利用在技术、信息、机构网络、信誉等方面的优势,积极为客户提供咨询、代理、担保、结算等广泛的业务服务。中间业务已从单一的办理收付,扩大为包括结算、担保、融资、管理、咨询、衍生金融工具等广泛的内容的业务群体;在总收入中,中间业务的非利息收入,也从微不足道的比重,普遍上升到30%以上,有的银行甚至已超过利息收入。可以说,中间业务的兴起,已经对传统现代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中发挥的功能和充当的角色产生了巨大的冲击。
二、系统概述
易初中间业务综合系统是一个全方位的解决方案,它包括:数据交换中心(E_Switch)、中间业务处理系统(IBS)、配置管理系统、柜面系统。其中数据交换中心和中间业务处理系统是两个主要子系统,在逻辑上两者是独立的系统,在物理上则是不可分离到不同主机也可以合并到同一台主机。
中间业务综合系统通过数据交换中心完成信息交互、数据格式转换、交易路由选择、系统安全功能;中间业务平台处理各种业务流程;管理配置系统完成中间业务的配置、运行管理和报表、凭证及流水的处理。柜面系统组织处理交易数据。依靠整体解决方案完成完整的中间业务。
系统结构图
三、系统主要功能
(1)单笔实时代缴费(可代理各种通讯费用、各种生活费用);
(2)批量代收代付(可批量代发工资、批量开户、批量扣款);
(3)代理基金业务(可代理本行、他行发行的各种基金);
(4)代理理财业务;
(5)代理国债业务;
(6)代理财政罚没等各种非实时业务;
(7)代理银证三方存管;
(8)证券、期货代理 业务;
四、功能介绍
1、数据交换中心
E_Switch的目标是作为独立的数据交换平台,为银行后台业务程序屏蔽不规范的数据包格式和通讯规范,并且提供统一的交易安全控制。它尽量通过配置可支持已运作的客户程序,尤其是数据包格式和通讯规范非常不规范的委托方应用程序。主要功能如下 :网络控制、数据包格式化标准化、路由控制、安全控制。
2、中间业务处理系统
IBS的目标是作为独立的业务处理系统,专门处理第三方的不规范的中间业务。在有E_Switch处理通讯、数据格式的前提下,IBS专注于业务的处理。其主要功能是中间业务数据的处理、保持、配置。
3、管理配置系统
管理系统主要功能是提供一个界面良好的配置工具。
三、多渠道接入平台
1、系统综合概述,多渠道接入系统(MCP)是作为一个集成的服务分发及渠道管理平台,接受来自柜台终端、银联、网络银行、电话银行、中间业务和其他信息终端等各种客户服务渠道的业务请求,按照统一的接口标准向核心帐务系统转发交易请求,接受返回的交易结果,并记录相应的交易信息。
系统结构图
2、系统主要功能
(1)系统启动、关闭、监控服务端口;
(2)交易管理;
(3)超时控制;
(4)通讯资源管理;
(5)联机交易模板;
(6)通讯、报文适配器管理;
(7)交换路由管理;
(8)正与重发;
3、系统特点说明
(1)外联通讯、数据传输控制、报文接口转换/转发全部免编程;
(2)批量作业定时、预约处理;
(3)自动任务/手工触发可以灵活切换;
(4)系统异常处理由平台统一完成;
(5)服务产品参数化定义;
(6)服务权限控制,机构、渠道、柜员;
(7)实现服务多渠道接入机制,同一交易员可以接受不同银行渠道请求;
(8)通过配置可以灵活实现银行渠道直接转发;
(9)具有良好的系统管理和监控界面,随时了解系统运行状态参数和业务数据,具有很高的可见性、可操作性、拓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