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实施办法 | ||
链接 | 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 | |
类别 | 条件要求 | 备注 |
助理工程师 | (一)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二)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三)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四)到基层连续工作服务满1年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建筑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任职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任职满4年。 | |
工程师 | (一)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发展状况,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参与完成本专业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的科研项目;或参与制订建筑工程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规范、规程、细则、工法并经相关主管部门发布执行。 (二)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对从事的本专业活动进行理论分析和总结,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作为发明人之一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或作为参与者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或作为参与者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三)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能在高级工程师的指导下,参与完成中型建筑工程施工或监理任务,且项目通过验收,未发生质量和安全方面的责任事故;或参与解决中型建筑工程施工中复杂、关键性技术问题,且参与编写“危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提出的技术措施合理,经专家论证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未发生质量和安全方面的责任事故;或者参与完成丙级以上勘察项目并通过审查验收;或参与完成中型以上建筑行业、市政行业、建材行业工程项目设计并通过审查验收;或参与完成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建筑智能化、建筑幕墙、轻型钢结构、风景园林、消防设施、环境工程、照明工程设计并通过审查验收;或参与中型以上建筑项目的工程造价编制并通过审查验收。 (四)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任职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任职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任职满4年。 | 推荐:1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1项发明专利 |
高级工程师 | (一)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参与本专业重点科研项目技术报告,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 (二)作为主要参编者,参与完成建筑工程领域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相关成果的编写,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正式发布执行。 (三)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大型或中型建筑工程施工或监理任务,且项目通过验收,未发生质量和安全方面的责任事故;或解决工程中重大疑难问题,编写“危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提出的技术措施合理,经专家论证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未发生质量和安全方面的责任事故;或完成乙级以上勘察项目并通过审查验收;或完成中型以上建筑行业、市政行业、建材行业工程项目设计并通过审查验收;或完成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建筑智能化、建筑幕墙、轻型钢结构、风景园林、消防设施、环境工程、照明工程设计并通过审查验收;或完成中型以上建筑项目的工程造价编制并通过审查验收。 (四)主持或承担本专业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并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较高水平。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具有较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 (五)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能够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发表的本领域研究成果,受到同行专家认可。 (六)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任职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任职满5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七)不具备前项规定的学历、年限等要求,业绩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破格申报。 | 推荐:1项发明专利(前三) |
正高级工程师 | (一)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作为第一起草人,主持完成建筑工程领域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相关成果的编写,并经相关主管部门式发布执行;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发展。 (二)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完成本专业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大型或中型建筑工程施工或监理任务,且项目通过验收,未发生质量和安全方面的责任事故;或解决了工程中重大疑难问题,编写“危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提出的技术措施合理,经专家论证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未发生质量和安全方面的责任事故。或完成甲级勘察项目并通过审查验收;或完成大型建筑行业、市政行业、建材行业工程项目设计并通过审查验收;或完成大型建筑装饰、建筑智能化、建筑幕墙、轻型钢结构、风景园林、消防设施、环境工程、照明工程设计并通过审查验收;或完成大型建筑项目的工程造价编制并通过审查验收。 (三)主持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并已投入生产,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具有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 (四)承担完成建筑工程领域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的重点项目技术报告,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国内领先水平,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 (五)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任现职期间撰写发表了有较大价值、解决了建筑工程实际中重大问题的本专业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 (六)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任职满5年。 | 推荐:1项发明专利(第一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