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万物运维,永无止息,万变之态,变化无端,夫以时而论变化,言此而彼态成也,以时而区别此态彼态,实逻辑而为之,而于物理则不存也。
自然有恒律,物其停也,也行则不立止,此乃惯性,物之常律也;两点可以确定一条直线,究其所以然,无果,公理也,公理,物之常理也,如此,今之理学,皆以公理而导定律,由定律而得物之运理,然后曰明矣,而如追问公理如何而得,曰,人皆然之,无可再测,我以此而得公理乃逻辑之粒子也。人人而然之,何以然之,以人之六感之常识而然之,吾视曰然,彼视曰然,吾触曰然彼触曰然,则然。蜂弱视,其视见天地与人不同,而其质与人类似,故其所然亦似于人之然,如光亦有生命,其视四周必暗,其触穿墙过隙,吾度其所然必与异于人之所然,光乃周界之物,仍有所异,如于界外之物又如何哉?
(立论不还没说到,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