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概念和术语
1、数据:是描述客观事务的符号,是计算机中可以操作的对象,是能被计算机识别,并输入给计算机处理的符号集合。
2、数据元素:是组成数据的、有一定意义的基本单位,在计算机中通常作为整体处理,也被称为记录。
3、数据项:一个数据元素可以由若干个数据项组成。数据项是数据不可分隔的最小单位。
4、数据对象:是性质相同的数据元素的集合,是数据的子集。性质相同是指数据元素具有相同数量和类型的数据项。
5、数据结构:是相互之间存在一种或多种特定关系的数据元素的集合。
6、几种基本概念的关系:
二、逻辑结构与物理结构
1、逻辑结构:是指数据对象中数据元素之间的相互关系。逻辑结构分为以下四种:
1)集合机构:集合结构中的数据元素除了同属于一个集合外,它们之间没有其他关系。
2)线性结构:线性结构中的数据元素之间是一对一的关系。
3)树形结构:树形结构中的数据元素之间存在一种一对多的层次关系。
4)图形结构:图形结构的数据元素是多对多的关系。
2、物理结构:是指数据的逻辑结构在计算机中的存储形式。数据元素的存储结构形式有以下两种:
1)顺序存储结构:是把数据元素存放在地址连续的存储单元里,其数据间的逻辑关系和物理关系是一致的。
2)链式存储结构:是把数据元素存放在任意的存储单元里,这组存储单元可以是连续的,也可以是不连续的。其数据元素的存储关系并不能反映其逻辑关系。
三、抽象数据类型
1、数据类型:是指一组性质相同的值的集合及定义在此集合上的一些操作的总称。
2、抽象数据类型:Abstract Data Type,ADT,是指一个数学模型及定义在该模型上的一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