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局,您好:
您回市局后,北京公安有了许多可喜的变化,身为您的战友,我们都很高兴。
此函反映一事,这也是我第二次在网上,就居民养犬问题建言。
现在,居民养狗越来越多,宠物狗在带给人们欢乐的同时,也招致一些安全隐患。以我居住的小区为例,尽管这里的多数居民素质较高,但是,也有一些朋友,早晨、晚上,在小区内遛狗时,不拴绳索,大狗横冲直撞,连我这个喜欢狗的人都有几分担心,那些怀孕的女士、老人和孩子,就更是如此。小区内,因为这个问题,已经发生多次争执,保安也是无能为力。
前次反映这个问题时,丰台区一位民警跟我解释,说执法难,群众不理解,警力也不够。这些我都理解,但是,这个事情总归是个问题,因为狗,原本平静、和谐的小区,相安无事的邻里,发生不愉快,多不值当。这个事,民警再难,也得管管。
我提个建议:在每个城区,选一两个小区,民警重点抓一抓,对那些违规养狗的居民,友好地规劝一下。如果再犯,就依法没收。作为辅助措施,市局可以印制一些宣传画,把文明养犬的方式方法及若干“不准”、“漏习”明确一下,引导养狗人士,文明规范行事。
市局同志都很不易,按理,我不该再添麻烦了。再一想,这事也是群众普遍关心的一件实事,也就再次建议。所提不一定合适,不当之处,还望理解。
顺便说一句,您可千万别批评丰台的同志。
祝
工作愉快。
署名(略) 201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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